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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師楊延壽建議,醫療糾紛訴訟涉及醫學專業,病患或家屬相對弱勢,未來婦或可尋求其他專業醫師意見、醫學鑑定等,爭取反敗為勝。 民質疑「醫醫相護」 至於本案類似情況可否避免,台灣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李茂盛表示,「無法百分百避免」,一般2D超音波約可看見6、7成胎兒的狀況,民眾如仍有疑慮,可考量自身經濟和需求,自費選做較高階其他超音波,但胎兒在腹中是動態的,即使最高層次的超音波,也僅能看到約9成的胎兒情形,而超音波儀器主要從母親腹部察看,若硬要從背部察看,會受腎臟等器官及脊椎阻隔,會更不清楚。 育有2子的蕭小姐表示她做過超音波,「醫生會指出頭、腳部位,甚至會說幾隻手指、腳趾」,質疑此案醫生恐有疏失。 網友昨則揶揄:「醫生一定不會有錯。 」亦有質疑鑑定可能遭「醫醫相護」。

  2. 由 APM » 週六 7月 01, 2017 8:33 pm.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40906. 密醫林愈翔在板橋經營杏鑫診所找來放射師邱平滿以另一名黃姓醫師名義報備支援看診2014年10月29日洪老先生因眼瞼肌無力症由女兒偕同求診林替他電療注射麻醉劑洪老先生昏迷 ...

  3. 劇情:這位具有專業背景的衛生局長,於任內推動台北市許多重大醫療改革。 在這次邱小妹妹事件中,他帶著兩位醫師在銀光幕前向社會大眾道歉,並且多次赴醫院探視急救中的邱小妹妹,對於各項懲處也處理明快,卻因為要對此案以示負責,自行請辭下台,擔任更據有實權的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失去這樣一位有擔當、有風骨的官員,令人不勝唏噓。 台北市在邱小妹妹事件後一週,公佈了行政懲處,當中並沒有衛生局長的名字,市長表示因為他是政務官,所以不需要擔負責任! 天啊~~我說在「邱小妹妹人球案」中,最需要負責任的人不就該是這位衛生局長嗎? 這次出包的EOC,還有讓致男成為眾矢之的影像傳輸系統,不都是他任內的得意之作嗎?

  4. 台大醫自殺…爭議論文被撤回. 國內抗老化蛋白研究權威、台大生化所助理教授、醫師育誼,疑因論文結論遭質疑去年自殺死亡;當初刊登育誼論文的「自然」期刊六日宣布,提出這分研究結果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坦承,無法找出支持當初宣稱的重大 ...

  5.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常業詐欺罪判他3年。 台北地檢署先前起訴認為,光常宣稱自己具有醫師、教授身分,民國91年間出版「無毒一身輕」、「光常3+4健康報告」等書,並在電視廣告及各地巡迴演講推廣「排毒餐」,宣稱只要吃他販售的排毒餐,就能治癒癌症,甚至以「一根筷子」方式替病患診斷。 許多癌症患者因此放棄醫院正規診療,花費新台幣數十萬元買光常的產品,延誤診療時機,有病患甚至因此病情加劇死亡。 法院一審時,光常被依常業詐欺判刑2年6月,檢方和林光常不服,均提上訴。 高院合議庭審酌光常利用被害人追求身體健康及急欲治癒癌症心理,施用詐術鼓吹被害人放棄正當醫療,導致病情惡化,且被害人數眾多,造成社會危害非輕,被告也獲利甚豐,並審酌有病患因此死亡,改判他3年。 全案可上訴。 990730.

  6. 97年7月7日游憲章主刀另名醫師吳柏鋼擔任助手手術順利不過術後7個小時後林姓病患術後發生下腹脹痛情形。 起訴書指出,游發現此現象後,並未進行觸診,僅囑咐護士導尿,以致於無法早期發現林姓病患術後已併發十二指腸破孔導致腹膜炎現象。

  7. 為不讓面議成資方壓低薪資的手段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提案修法月薪低於4萬的工作禁止寫面議違者將開罰30萬到150萬元。 此消息傳開後,PTT鄉民幾乎全是支持聲浪。林為洲說,會在這個會期結束前,盡快讓該提案進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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