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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國內、國外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最多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 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就讀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納稅義務人於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時,應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以憑核認。 更多相關資訊. 1208 綜合所得稅申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113-04-09. 1205 綜合所得稅申報身心障礙特別扣除之規定如何? 113-04-09. 1204 綜合所得稅申報扣除財產交易損失之規定如何? 113-04-09. 1202 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多少? 113-04-09. 1201 計算綜合所得稅可以從所得總額減除之項目有哪些? 113-04-09.

  2. 1212 列報扶養子女,應符合哪些要件?. 納稅義務人子女未成年 [民國95年 (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 ...

  3. 綜合所得稅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之規定如何?.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國內、國外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最多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 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就讀五專前3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

  4.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則其本人、配偶和受其申報扶養直系親屬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軍公教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學生平安保險、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險費,且被保險人與要保人應在同一申報戶內,在申報扣除年度繳納者,每一被保險人每年可在不超過24,000元額度內申報扣除,值得注意是被保險人與要保人要在同一申報戶,但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全民健康保險費(含補充保險費),得不受金額之限制,全數扣除 (以被保險人眷屬身分投保者,毋須與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 列報扶養親屬保險費支出,必須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直系親屬才可申報,如為兄弟姐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或是產險方面(例如汽車責任險)保費支出,都不可以列報扣除。

  5.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子女或兄弟姊妹在年度中成年 [民國94年出生者]或者已成年而在年度中畢業,可以選擇獨立申報或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扶養親屬。. 如果選擇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為扶養親屬,當年度仍然可以按全年免稅額扣除;但是受扶養親屬 ...

  6. 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

  7. 善用特別扣除額省稅又利己. 更新日期:113-03-28. 申報所得稅特別扣除額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等7 大類,從瞭解它進而妥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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