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4年3月28日 · 發表 2024-03-28 09:42:44. 19間知名科技業工程師面試心得分享,圖片來源: freepik. 文/DCARD 網友. 去年八月畢業、役畢 (183T/精北、特戰),1月初開始丟履歷,找了三個月這陣子終於上岸了,想記錄一下面試過的公司及求職心得,求職方向以機構設計、半導體領域為主 ...
2024年4月10日 · 各人力銀行會員後台通常都可以看到企業是否已讀取你的履歷,有的人會發現自己應徵的履歷一直呈現未讀狀態,而該企業確仍在持續活躍徵才。 這種現象最有可能的情況是,企業使用人力銀行所寄的應徵通知email「預覽應徵者履歷」,初步篩選後覺得不適合,就沒有再進入人力銀行系統去細看履歷了,這時候履歷狀態就會一直顯示未讀。 至於「為什麼企業都不回應我的履歷,卻還是一直持續徵才呢? 」,雖然答案很殘忍,但最有可能的原因是:企業確實還在找人,但你剛好不是他們需要的人 (這並不一定是你不夠好,很可能只是不適合罷了),所以他必須持續積極的尋找。 其實【公司從開放職缺到找到真正適合的工作夥伴】,所要花費的時間比我們想像的還要長很多,【平均是半年~一年】。
2024年1月22日 · 多花一點心力,就能做出與他人的差異,不僅讓面試主管感受到你的慎重,也能為自己留下好的印象,建立繼續保持聯絡的機會。 電話回覆的說法 在打電話回覆前,請一定要已經在心裡下定好決心,這樣才能把話說滿,明確向對方表達婉拒,避免因為有任何考慮或模糊的空間,而給對方帶來游移 ...
一、自請離職: 基本上,員工要離職,是不需要法定事由的,但是也是依照到職時間,而有 預告期 的規定,方便雇主能夠找人交接。 二、反資遣: 這是與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相對應的 《勞動基準法》第14條 ,當雇主犯錯時,例如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時, 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直接終止勞動契約。 並向雇主要求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不過一般這種狀況,雇主未必會承認自己有過失,反而會以員工連續三日曠職,以 《勞動基準法》第12條 來解僱員工,而不願意付資遣費。 這種狀況經常都得到勞資爭議調解,甚至要經過訴訟才能確定下來。 了解原因才知道解僱是否合法. 基本上,只要是由雇主發動的,不管是 《勞動基準法》第11條 的資遣,或是 第12條 的解僱,都必須要有法定事由。
2023年12月13日 · a. ESG專員/ESG管理師/永續發展專員. 最常見的ESG相關職稱包括ESG專員、ESG管理師和永續發展管理師等,主要責任是執行各種永續發展專案,並著重在實務執行面。 舉例來說,他們可能參與揭露資訊類型的專案,包括編撰ESG報告書,或使用特定的揭露框架如SASB(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和TCFD(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此外,他們也可能參與碳盤查和碳足跡等工作。 在這些專案中,ESG專員負責向企業內不同部門搜集所需的資料,有的可能需要自己進行資料整理和分析,有的則是將工作外包給顧問公司,以完成最終的報告和產出。 b. 綠色產品工程師.
Ptt查公司名稱. Google查公司名稱. 公司簡介. 如果成長是必然,100萬1000萬一定會賺到, 沒有人不希望早點發生!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 我還是會選業務工作,而且我想對28歲的自己說, 其實你應該一畢業22歲就開始做業務! 誠徵下一個柏拉圖. 有一次上課時,蘇格拉底布置了一道作業, 讓他的弟子們做一件事,每天把手甩一百下, 過一個星期後,他問有多少人現在還堅持做了的, 百份之九十的人都堅持做了。 一個月後,他又問了, 現在只有一半的人了。 一年後,他再問了, 現在只有一個人堅持下來了,那個人就是柏拉圖。 台灣目前年薪兩百萬以上的上班族, 高達七成以上都是業務出身,更有六成以上的主管階層, 年輕時都曾當過業務! 在職場上做個成功的業務,
2021年4月23日 · 這邊的小編哥哥 2351. 發表 2021-04-23 16:32:27. 文/由 Hyris 授權轉載,並同意修訂標題. 圖/翻攝自 Applied Materials 臉書粉專. 各位年薪300萬大大好,先跟大家拜個早年! 小弟我這三個月找工作漸漸有了結果。 想跟大家分享自己一開始的低能行徑讓大家笑笑,以及後來那一個月認真找工作的心得,希望能幫大家打打氣。 接下來的內容很多,我自己全部看完的話大概要三四十分鐘呵呵,請各位大大斟酌< (__)> 小弟我112物理學碩,原本想往學界發展,畢業後又當了一年研究助理,但後來一直找不到堅持繼續唸博的原因,覺得轉行到業界好了。 去年七月底,還沒找到新工作就辭了研究助理,結果都在耍廢吃老本,一直拖到了十月才請朋友內推台GG,結果無聲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