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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克爾·韋恩·戈德溫(英語: Michael Wayne Godwin,1956年10月26日 — ),美國律師、作家,電子前哨基金會第一員工顧問。 他在1994年10月號的《 連線 》雜誌中提出互聯網格言 高德溫法則 及 網路爆紅事物 主張 [1] 。
Michael Wayne Godwin (born October 26, 1956) is an American attorney and author. He was the first staff counsel of the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EFF), and he created the Internet adage Godwin's law and the notion of an Internet meme. [1] . From July 2007 to October 2010, he was general counsel for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麥可·韋恩·戈德溫,美國律師、作家,電子前哨基金會第一員工顧問。他在1994年10月號的《連線》雜誌中提出網際網路格言高德溫法則及網路爆紅事物主張。2007年7月到2010年10月,他擔任維基媒體基金會總顧問。2011年3月,他當選開放原始碼促進會董事。
邁克爾·韋恩·戈德溫(英語:Michael Wayne Godwin,1956年10月26日—),美國律師、作家,電子前哨基金會第一員工顧問。他在1994年10月號的《連線》雜志中提出互聯網格言高德溫法則及網路爆紅事物主張。
高德溫法則 ( Godwin's Law ,又稱高德溫反納粹類比規則)是指在網際網路文化中,1990年由 邁克·戈德溫 ( Mike Godwin )首倡的一句格言。 當線上討論不斷變長時,參與者把用戶或其言行與 納粹主義 或 希特勒 類比的機率會趨於一(100%) [1] 這句格言源於 網際網路 上很多人看到自己不喜歡的人或物就拿希特勒來類比。 早年在很多 Usenet 新聞群組 上有這樣一個傳統:某話題一旦出現這樣的類比即告結束,做類比者被認為自動認輸。 然而,故意用這種手段來結束話題的做法也被認為是不合適的,在很多地方不被承認。 高德溫法則最早在 Usenet 上出現,但現在用於各種以話題分類的網際網路討論: 電子郵件 、 BBS 、 聊天室 等。
2020年8月24日 · 據美國媒體報導,除計畫24日提起的訴訟外,TikTok美國員工也計畫發起針對川普的訴訟;將代表員工提起訴訟的互聯網政策律師邁克·戈德溫表示,川普簽署的相關禁令屬於行政越權,會損害公司員工憲法權利。 TikTok美國總經理瓦妮莎·帕帕斯表示,目前沒有看到任何能支持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證據,她對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的相關裁定感到失望。...
網際網路語言學家格雷琴.麥卡洛克提出,就網際網路交流而言,邁克.戈德溫是第一位使用這個詞的人。邁克.戈德溫在標題為《迷因,反迷因》的專欄中敘述,如果線上的討論持續得夠久,就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希特勒或納粹的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