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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單內容契約大多未註明非必要住院不理賠 一般都是寫住院每日理賠多少 上限多少等等 要以這個理由不理賠 一方面打官司,保險公司不一定會贏 另一方面,上了新聞,該保險公司醫療險一定會賣不出去 這個應該是宣示作用較大

  2. 2020年12月13日 · 1. 我要傳達的是咬定患者住院詐領保險金不能只單憑根據病歷審查判斷住院必要」 2. 例如這個新聞被抓到的證據,一定是「家族看診+跑到遠距離住院」致使他人懷疑,這些「病歷以外」的資訊才是定罪關鍵. 3. 我不相信新聞所寫:「發現病人在住院期間的理學檢查及抽血檢驗,都沒有類似腸胃炎的現象」,理由是: 醫生收治患者住院時,難道不會寫患者有nausea vomiting abdominal pain watery diarrhea? 如果有寫,那「都沒有類似腸胃炎的現象」是如何判斷? 例如WBC,CRP正常,就是沒有AGE嗎? 頂多可能只能說是輕症住院,那輕症住院是否就沒有必要性呢? 判斷方法可否公布一下? 4.

  3. 2020年11月21日 · 醫療基本上生病應該是只能理賠一次 但是台灣的醫療險理賠率聽說只有30% 外國好像規定理賠率要80% 所以台灣醫療很賺 有些公司就允許重複投保也理賠 通常在加保的時候應該會詢問有沒重複投保醫療 如果允許重複投保應該就會理賠

  4. 由 ScottTorres » 週六 8月 24, 2019 5:01 pm. 消費者買了保單一旦發生事故自然要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理賠不是天天發生有些保險消費者一碰到要申請理賠就慌了手腳其實保險理賠也有原則可循例如文件準備要儘量完整找對治療單位住醫院不要住診所…,都可儘量降低理賠時的爭議。 八成爭議 來自醫療險. 保險界統計,去年大約有500萬人次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險理賠。 保險業者指出,保單理賠爭議有8成都來自醫療險,可見弄清醫療險理賠問題的確很重要。 最大問題 文件不完全. 首先,醫療險最常發生的理賠問題,就是保戶提出的理賠文件不完全,導致保戶無法拿到理賠金。

  5. 1) 想要買醫療責任險雖說繳得越多賠償金額也越多不知道在選購上有沒有什麼細節要特別注意? 2) 小弟受訓期間發生過一件投訴案件所幸在院方專責單位的協助下與家屬和解了想請教實際發生醫糾時大致的處理流程為何如何和家屬協調

  6. 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也說相較於藥害救濟疫苗救濟生育事故補償死亡都是以200萬元為上限一般民事刑事訴訟的死亡個案平均可獲得200至300萬元的賠償金額衛福部試算醫療事故補償的40至80萬元恐怕無法達到降低興訟的效果民眾可能放棄補償繼續打官司。 衛福部:訂太高 怕道德風險 衛福部醫事司長李偉強則說,醫療事故補償金是對非醫護人員疏失、也非可歸因病人的補償。 若補償金額如果訂得太高,可能會有「道德風險」,誘使不必要的案件申請。 李偉強也強調,補償金額仍未定案,等到「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三讀通過,會再邀集專家討論。 lupin. 院長級. 文章: 16817.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2: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7. 判決書說,江雅婷父母親請求國賠有理,但因江雅婷也應負40%的過失責任,事發後保險公司已付70萬元強制險理賠,扣除後,五區工程處與縣警局共應賠3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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