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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葉乃菁事件 是 台灣 一起浪費網路資源的事件。 這起事件發生於2012年7月28日入山開始,行程目標是 聖稜線 ,預計於該年8月5日下山不料途中遭逢颱風來襲葉乃菁選擇就近的霸南山屋躲避但後來救難人員獲知有人受困於山中於是出動人力及器材入山 搜救 ,因為風雨使救援困難直到天氣放晴才於8月4日下午遇見葉乃菁在黑森林水源地正要下山救難人員就帶著她前往最近的消防局 梨山 分隊去簡單盥洗與更換衣物,此事因此落幕。 由於葉乃菁表示自己有10天儲糧足夠應付,有事先通報家人報平安,而且也沒發出救援,並不明白為何會發生這種事。 她的入山申請被批准,這是因為當時還只是熱帶性低氣壓,巧合是自己已經入了山,才發生颱風侵襲台灣。 葉乃菁的母親表示,她沒報案,也明白自己的女兒很平安,不知道是誰報案。

  2.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葉乃菁事件 是 台灣 一起浪費網路資源的事件。. 這起事件發生於2012年7月28日入山開始,行程目標是 聖稜線 ,預計於該年8月5日下山,不料途中遭逢颱風來襲,葉乃菁選擇就近的霸南山屋躲避,但後來救難人員獲知有人受困 ...

  3.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乃菁事件 是 台湾 一起浪费网络资源的事件。. 这起事件发生于2012年7月28日入山开始,行程目标是 圣棱线 ,预计于该年8月5日下山,不料途中遭逢台风来袭,叶乃菁选择就近的霸南山屋躲避,但后来救难人员获知有人受困于山中 ...

  4. 張博崴山難 是2011年2月一起發生在 台灣 的山難事件,事件後續引發國家賠償、山難救助體制等爭議與討論。 就讀於 中山醫學大學 應用外語系四年級學生張博崴在登白姑大山時迷路,被發現時已罹難 [1] 。 家屬針對山難救援過程提出質疑與國賠訴訟。 2011年12月8日,監察院對 內政部消防署 提出糾正 [2] ,2015年時一審法院判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判賠新臺幣兩百六十七萬元,消防署等其餘公務機關免賠。 2017年12月,二審法院判決結果逆轉,均免賠 [3] ;並於2018年11月14日經最高法院駁回張家上訴定讞。 事發經過 [ 編輯] 2011年2月27日,張博崴獨自攀登於 臺灣 臺中市 和平區 與 南投縣 仁愛鄉 交界處的 白姑大山 ( 海拔 3,342 公尺 )。

  5.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葉乃菁事件 是 台灣 一起浪費網絡資源的事件。. 這起事件發生於2012年7月28日入山開始,行程目標是 聖稜線 ,預計於該年8月5日下山,不料途中遭逢颱風來襲,葉乃菁選擇就近的霸南山屋躲避,但後來救難人員獲知有人受困於山中 ...

  6. 1996年珠穆朗瑪峰事故. 1996年珠穆朗玛峰事故 是指1996年5月10日至11日于 珠穆朗玛峰 上发生的一系列攀登事故。 著名登山家 羅伯特·哈爾 和 史考特·費雪 (英语:Scott Fischer) 等15名登山者在登頂過程中遭遇强烈暴風雪,使1996年成为 2014年珠穆朗玛峰雪崩事故 以及 2015年4月尼泊尔地震 发生前攀登珠峰罹難人數最多的一年。 珠峰南坡路线. 以下是1996年5月10日起,计劃經由南坡和東南山脊路線登頂的登山隊伍。 冒險顧問(Adventure Consultants)登山隊. 1996年珠峰攀登,由老闆兼領隊的羅伯特·哈爾(Robert 『Rob』 Hall)和另兩名領隊率領:

  7. 邱高事件 ,是 臺灣 1972年8月時邱高胡德寧李福明等三名大學畢業生攀爬 奇萊山 時失蹤政府與民間動員多次搜山只找到他們的物品日後促使臺灣山難搜救改善。 過程 [ 編輯] 事情緣由 [ 編輯] 家住 臺北縣 永和鎮 竹林路的邱高、住 臺北市 敦化南路 的胡德寧住台北市 環河北路 的李福明,在高中時代都讀 臺師大附中 ,且對登山都有興趣 [1] 。 如胡德寧自小就愛登山,在高中時和表弟及幾位同學爬 大屯山 迷路,在山上過一夜才被尋獲 [2] 。 高中畢業後,胡德寧和李福明都考上 輔仁大學 ,且是林樹雄擔任社長時的登山社社員 [1] 。 邱高雖然與他們上不同的大學,但仍結伴攀登臺灣各大山 [1] 。 胡德寧還有繪畫等藝術嗜好,更曾與友人張蔚炎一起辦《喜悅》雜誌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