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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未遂犯亦處罰之。 恐嚇. 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依刑法第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其獲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未遂犯亦處罰之。 侮辱.

  2. 一、 校園霸凌盛行. 霸凌行為( bullying behaviors)一直以來普遍存在於校園之中,最早是由挪威學者Olweus於1978年開始針對校園霸凌現象進行系統研究。美國國家教育統計中心(NCES)2005-06年的研究統計指出:大約21%國小及高中學生和43%中學學生表示一週至少被 ...

  3. 防制肢體暴力篇 再見.阿嚕巴! 肢體 / 性霸凌 播放 下載 防制誹謗篇 蓓蓓與大叔的緋聞 言語 / 關係霸凌 播放 下載 防制恐嚇篇 偶像的醜聞 肢體/ 關係霸凌 播放 下載 防制剝奪行動自由篇 體育課拘禁事件 肢體霸凌 播放 下載 防制財產侵害篇 琦琦的書包 肢體霸凌

  4. 請對方停止霸凌行為並刪除網路上相關的負面內容。 萬一對方置之不理或持續霸凌行為,您可以這樣做: 保留證據. 將霸凌的圖文影像等內容,進行保留存證 (可利用鍵盤右上角「 Print Screen 」或「 Prt Scrn / Sys Rq 」按鍵儲存畫面),做為後續措施的佐證。 阻斷霸凌管道. 透過社群網站的「 解除 朋友關係」或「 封鎖 」功能,阻斷霸凌者與您的聯繫管道,避免他們持續和您對話,或看到您所更新的訊息。 向網管部門檢舉. 利用社群網站「 檢舉 」功能或透過影音網站的「安全中心」向網站管理部門舉報;他們會根據網站使用規則,是否移除霸凌內容,或停用霸凌者的帳號。 尋求專業協助.

  5. 彰化縣彰化市東芳國小101年9月5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彰化縣彰化市東芳國小(以下簡稱本校)為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以下簡稱防治準則)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並為預防與處理校園 ...

  6. www.tfps.chc.edu.tw › tfps › counselor輔導篇 - 東芳國小

    1.正增強的定義:在兒童表現某一種正確的行為之後,立即給予酬賞,用以增進或增加某一行為的能力。. 2.小學生在校的可能性增強物:. (1)社會性增強物. a.在口語上. 特別的褒獎。. 非直接的褒獎 (告訴某人他們做了什麼或完成了什麼)、張貼照片 (本月學生 ...

  7. 2021年4月25日 · 在網路上碰到騷擾或遭遇數位性別暴力的「四要」防護守則: 要告訴師長:比起獨自面對,師長可提供更多協助。 要截圖存證:有明確的證據,有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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