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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總統大選前,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宣布參選總統展開連署,其中新店區連署站涉嫌以每瓶市價27元的米酒賄賂連署人,負責人周時雄等4人被約談時均辯稱,米酒價格低於「30元賄選標準」,不構成犯罪;不過,台北地檢署認定,該標準僅是檢察機關偵辦案件的參考例舉,且是針對選舉買票並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2 天前
三立新聞網
郭台銘連署站送27元米酒未達30元涉賄 檢認應有更嚴謹認定!起訴4人
太報
幫郭董連署送米酒以為沒超過30元沒事 結果全部被起訴 | 司法 - 太報 TaiSounds
中時電子報
首例!送27元米酒未達賄選標準 幫郭台銘連署起訴4人 - 社會
中央社
涉幫郭台銘連署送米酒 新店區連署人員被起訴
周姓男子等4人涉嫌送米酒等物品換取連署書,為當時要參選總統的郭台銘衝高連署數量,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北檢認為有影響不特定連署人的連署意願,依連署行賄罪起訴。
ETtoday東森新聞雲
幫郭台銘參選總統連署送米酒 「低於30元標準」4人仍遭起訴
風傳媒 via Yahoo奇摩新聞
未達賄選標準也出事?幫郭台銘連署送27元瓶裝米酒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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