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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記者王定傳、郭顏慧/綜合報導〕署立台北醫院醫師李建智吳姓妻子遺棄子女、無故離家等為由,訴請離婚獲准;李建智進一步索回吳女名下的2棟華宅,但板橋地院認為,無法認定房子是李某的,判決不准。

  2. 國內抗老化蛋白研究權威、台大生化所助理教授、醫師林育誼,疑因論文結論遭質疑去年自殺死亡;當初刊登林育誼論文的「自然」期刊六日宣布,提出這分研究結果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坦承,無法找出支持當初宣稱的重大發現,決定撤回論文。 林育誼的論文是在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領銜完成的研究,而在撤回論文的聲明中,當初共同撰寫這分論文的十二位作者中,除林外,其餘十一人統統簽名表示同意。 華盛頓郵報六日報導,這分聲明指出,「 儘管經過多次嘗試,我們仍無法取得充分結果支持論文當初宣稱的重大發現 。 我們無法重現結果不代表當初的結論不正確,但我們也沒有信心說結論是正確的。 隨著時間流逝,我們無法再次導出論文的主要結論,我們不得不撤回論文。

  3. 劇情:這位具有專業背景的衛生局長,於任內推動台北市許多重大醫療改革。 在這次邱小妹妹事件中,他帶著兩位醫師在銀光幕前向社會大眾道歉,並且多次赴醫院探視急救中的邱小妹妹,對於各項懲處也處理明快,卻因為要對此案以示負責,自行請辭下台,擔任更據有實權的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失去這樣一位有擔當、有風骨的官員,令人不勝唏噓。 台北市在邱小妹妹事件後一週,公佈了行政懲處,當中並沒有衛生局長的名字,市長表示因為他是政務官,所以不需要擔負責任! 天啊~~我說在「邱小妹妹人球案」中,最需要負責任的人不就該是這位衛生局長嗎? 這次出包的EOC,還有讓林致男成為眾矢之的影像傳輸系統,不都是他任內的得意之作嗎?

  4. 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靜文表示,涉案醫師為了個人績效、人情考量,在無看診情況下,製作病人假病歷、大量釋出慢性病長期處方箋,多數詐領高單價的慢性病處方藥費。

  5.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黃韻如係設址於高雄市 區 路00. 0 號1 樓之視新眼科診所(下稱視新診所)醫師,在其業務. 範圍內須填寫病歷,為從事業務之人。 被告明知 黃玉青 並未. 於民國96年9 月6 日下午2 時許至視新診所進行肉毒桿菌施. 打之醫療行為,竟基於業務上文書不實登載並行使之犯意, 於不詳時間、地點,在業務上所製作之 黃玉青 視新診所病歷. (病歷號碼000000號)之「病歷記錄」欄內,虛偽登載「20. 07.9.6 PM2:00 」等不實事項,表彰黃玉青於96年9 月6 日. 下午2 時許,至視新診所進行肉毒桿菌施打之醫療行為等虛. 偽事實,並在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100 年1 月14日某時許派. 員至視新診所稽查時,持以向該局之稽查員行使,足以生損.

  6. 感恩! 上星期電視壞掉沒看到, 剛剛有上李恩至的部落格,欣賞到他過關的畫面, 哈哈!! 如行雲流水, 一點也不費力. 也是台灣之光. 李恩至加油!! 銀色大道. V2.

  7. 檢方指出,李姓骨科醫師與李姓、林姓、涂姓、王姓及陳姓等3男2女共謀,為詐取保險公司保險金,利用王姓及陳姓女子脊椎病症,以製造假車禍事故,佯裝成脊椎車禍受傷,向王姓及陳姓女子投保的8家保險公司詐得保險金百餘萬元,部分保險公司認為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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