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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開車請小心不超速! 重要訊息--違規寬限大幅縮小 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4月15日開始實施 公路警察局表示,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的 10 公里降為 3 公里。. 本月15日開始實施。. 違規寬限+/ -3公里. 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討論多時的高速公路 ...

  2. 更新日期:2011/03/10 14:0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違者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

  3. 2022年6月5日 ·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君韜說酒駕觸犯公共危險是否有罪員警無權認定但違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還是得依規定告發並查扣車輛。 桃園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劉崇信也說,酒駕依法移送前一定要先扣駕照,警方如沒有開告發單,監理站就不能依法扣照。

  4.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蔡錦隆受訪時表示現行規定要取得汽機車駕駛執照需先通過體檢, 而體檢項目中有一項辨色力測驗 ,即駕駛人需辨別紅綠3種顏色。 這項測驗等於間接禁止色覺辨識障礙者取得駕照,造成生活上很多不便,「他們一輩子都不能動(駕駛車輛),太可憐了」。 蔡錦隆指出,很多先進國家都是用其他指示方式,讓駕駛人知道何時能走、何時該停止,有色覺辨識障礙的人一樣可以開車或騎車上路;否則, 一味禁止造成色覺辨識障礙者違規上路,更加危險。 他表示,未來開放色覺辨識障礙者上路初期,全台灣交通號誌可以先用貼紙等工具輔助識別,不必一次花大錢;待這些交通號誌陸續需要更換時,再換上可讓色覺辨識障礙者識別的號誌即可。 蔡錦隆說,這是馬上就能做的便民政策,也是庶民經濟的一種。 他將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尋求支持。

  5.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6. 計程車是以載客為其法定業務因此計程車司機開車營業時不小心撞傷路人檢察官統統是以業務過失傷害在起訴計程車司機而不是以一般傷害來論罪如果依照士林檢察官的法律概念來辦案那計程車司機在營業中開車撞傷人時莫非也可推說他是出租的車子乘客才要負責過失傷害的刑責? 除非檢察官找到車子有電氣缺損引發車禍,不然計程車司機不用負刑責。 士林地檢署在辦案時,經常誤判連連,八里雙屍命案發生時,檢方三番兩次聲請羈押無辜的媽媽嘴負責人,蔡正元明明已被士林法院判業務侵占有罪一年,士林地檢署卻還另開後門,重新偵查且還製作不起訴書給蔡正元。 在士林地檢署管轄下,似乎,一般百姓涉案都會有事,立委財團犯罪,則都順利脫身。 地檢署為財團解套.

  7. 警方進一步指出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未達十公里情節輕微以勸導代替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