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開車請小心不超速! 重要訊息--違規寬限大幅縮小 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4月15日開始實施 公路警察局表示,違規寬限值將大幅縮短,從現行的 10 公里降為 3 公里。. 本月15日開始實施。. 違規寬限+/ -3公里. 速限 (不再是+/-10公里,而是+/-3公里) 討論多時的高速公路 ...
更新日期:2011/03/10 14:01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0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違者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
2022年6月5日 · 彰化縣警局交通隊長黃君韜說,酒駕觸犯公共危險是否有罪員警無權認定,但違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還是得依規定告發並查扣車輛。 桃園縣警察局交通隊隊長劉崇信也說,酒駕依法移送前一定要先扣駕照,警方如沒有開告發單,監理站就不能依法扣照。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蔡錦隆受訪時表示,現行規定要取得汽機車駕駛執照,需先通過體檢, 而體檢項目中有一項辨色力測驗 ,即駕駛人需辨別紅、黃、綠3種顏色。 這項測驗等於間接禁止色覺辨識障礙者取得駕照,造成生活上很多不便,「他們一輩子都不能動(駕駛車輛),太可憐了」。 蔡錦隆指出,很多先進國家都是用其他指示方式,讓駕駛人知道何時能走、何時該停止,有色覺辨識障礙的人一樣可以開車或騎車上路;否則, 一味禁止造成色覺辨識障礙者違規上路,更加危險。 他表示,未來開放色覺辨識障礙者上路初期,全台灣交通號誌可以先用貼紙等工具輔助識別,不必一次花大錢;待這些交通號誌陸續需要更換時,再換上可讓色覺辨識障礙者識別的號誌即可。 蔡錦隆說,這是馬上就能做的便民政策,也是庶民經濟的一種。 他將向行政院長吳敦義尋求支持。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計程車是以載客為其法定業務,因此,計程車司機開車營業時,不小心撞傷路人,檢察官統統是以「業務過失傷害」在起訴計程車司機,而不是以「一般傷害」來論罪。 如果依照士林檢察官的法律概念來辦案,那計程車司機在營業中,開車撞傷人時,莫非也可推說,他是「出租」的車子,乘客才要負責過失傷害的刑責? 除非檢察官找到車子有電氣缺損引發車禍,不然計程車司機不用負刑責。 士林地檢署在辦案時,經常誤判連連,八里雙屍命案發生時,檢方三番兩次聲請羈押無辜的媽媽嘴負責人,蔡正元明明已被士林法院判業務侵占有罪一年,士林地檢署卻還另開後門,重新偵查且還製作不起訴書給蔡正元。 在士林地檢署管轄下,似乎,一般百姓涉案都會有事,立委財團犯罪,則都順利脫身。 地檢署為財團解套.
警方進一步指出,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速限未達十公里,情節輕微,以勸導代替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