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行政院院長. 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陳冲 (臺灣) 陳冲 (1949年10月13日 — ) [1]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 財經 學者 ,現任 願景工程基金會 、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 [broken anchor] 董事長、 東吳大學 法商講座教授,曾任 行政院院長 、 台灣證券交易所 董事長、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董事長、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 董事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財政部 常務次長、 中國農民銀行 企劃部經理、 德國 法蘭克福大學 訪問學人 、 中華大學 講座教授等職。 [2] [3] [4] 2012年2月因財經與法律專長,被任命為行政院院長,2013年2月離職。 2017年成為台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最高顧問至今。 [5] 家庭.

  2. 2008年12月1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陳冲 (1949年10月13日 — ) [1]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 、 財經 學者 ,現任 願景工程基金會 、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 [broken anchor] 董事長、 東吳大學 法商講座教授,曾任 行政院院長 、 台灣證券交易所 董事長、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董事長、 永豐金融控股公司 董事長、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財政部 常務次長、 中國農民銀行 企劃部經理、 德國 法蘭克福大學 訪問學人 、 中華大學 講座教授等職。 [2] [3] [4] 2012年2月因財經與法律專長,被任命為行政院院長,2013年2月離職。 2017年成為台灣一帶一路經貿促進協會最高顧問至今。 [5] 家庭 [ 編輯]

  3. 陳冲是繼1997年 蕭萬長 後,12年來第一個具財經背景的行政院院長。 由於在前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請假 參選副總統 期間代理院務表現優異加上其過去在金融界任職的優良口碑成為陳冲獲任行政院院長的主因 [1] 。 由於當時 歐債危機 可能波及 台灣 ,如何將歐債危機對 台灣經濟 的傷害減至最小,成為該內閣的重要工作之一。 但陳冲上任後,景氣對策信號卻連續11個月為藍燈,直到2013年元月方轉為綠燈。 2013年1月27日,陳冲因健康因素請辭行政院院長獲准,2月7日內閣總辭,2月18日正式交接給 江宜樺內閣 ,是馬政府執政時間第二短的內閣。 最終內閣成員. 行政院院長 : 陳冲 [2] 國民. 行政院副院長 : 江宜樺 [3] [2] 國民. 行政院秘書長 : 陳士魁 國民.

    • 2012年2月6日
    • 馬英九
    • 2013年2月18日
  4. 行政院副院長 (雅稱 副閣揆 )是 中華民國 行政院 的副首長,由 行政院院長 依法提請 總統 任命,負責輔佐院長施政,並於院長職位空缺、或因故不能視事時擔任代理院長,相當於各國的 副總理 [1] ,現任副院長為 民主進步黨 籍的 [ [鄭麗君]]。 幸町官舍群 行政院副院長官邸. 歷任副院長 [ 編輯] 行憲前 [ 編輯] 行憲後 [ 編輯] 現今在世的前行政院副院長 [ 編輯]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行政院副院長為 邱創煥 (任期1981年12月1日-1984年6月1日),於2020年7月2日去世,享耆壽94歲。 參考文獻 [ 編輯] ^ 釋字第387號解釋. 憲法法庭全球資訊網. [2023-07-04]. (原始內容 存檔 於2023-07-04). 分類 : . 行政院副院長.

  5. 立法院副院長 (英語: Vice 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Yuan ),是 中華民國 立法院 的副首長、中華民國國會副議長,由 立法委員 相互 選舉 產生,現任副院長為 中國國民黨 籍的 江啟臣 。 產生與改選. 立法院副院長官邸. 根據《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 「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 「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其任期至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 歷任副院長. 行憲前. 行憲後. 全面改選後. 現今在世的前立法院副院長. 最近逝世的一位前副院長為 江丙坤 (任期:2002年-2005年),於2018年12月10日去世,享壽85歲。 參見.

  6. 行政院院長 (雅稱 閣揆 )是 中華民國 行政院 的首長,同時為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的領導者,負責綜理各級中央行政機關運作,職權等同於其他 共和制 國家的 內閣 总理 。 其由 總統 任免,有向 立法院 提出施政報告之義務。 當總統、 副總統 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由其代行總統職權。 現任院長為 民主進步黨 籍的 卓榮泰 。 行政院院長職位起始於 國民政府 時代,首任院長是 谭延闿 , 行憲 後首任院長是 翁文灝 , 政府遷臺 後首位院長為 陳誠 。 行政院院長之任免權在於總統,若總統認為行政院院長不適任,可直接命其請辭。 立法院若通過 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後者應依法請辭,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反之,若不信任案未通過,則立法院於一年內不得再對同一任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概述.

  7. 立法院副院長 (英語: Vice President of the Legislative Yuan ),是 中華民國 立法院 的副首長、中華民國國會副議長,由 立法委員 相互 選舉 產生,現任副院長為 中國國民黨 籍的 江啟臣 。 產生與改選 [ 編輯] 立法院副院長官邸. 根據《 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 》: 「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 「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其任期至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 歷任副院長 [ 編輯] 行憲前 [ 編輯] 行憲後 [ 編輯] 全面改選後 [ 編輯] 現今在世的前立法院副院長 [ 編輯]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