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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業安定費繳款「e指通」, 免卡繳費好輕鬆!. 為提供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更多元、便捷的繳納就業安定費服務,除目前可透過 4 大超商、美廉社、全國農漁會信用部、郵局、台新銀行、授權金融帳戶自動扣繳及以晶片金融卡至全國繳費網線上繳納等繳費管道外 ...

  2. 就業安定費繳交明細查詢

  3. 為肯定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的績優單位及人員,並鼓勵事業單位透過職務再設計及世代合作,發揮壯世代的經驗與優勢,勞動部「壯世代就業菁采獎」正式起跑,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5日止受理報名,總獎金高達490萬元,歡迎事業單位與人員踴躍報名挑戰。

  4. 就業安定費.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雇主應會在每年2、5、8、11月20日前收到上一季應繳納就業安定費 ...

  5.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根據統計,目前雇主繳納就業安定費方式仍以至4大超商繳費占大宗,比率約61%;其次則是至郵局繳費占26%。 為提供雇主更快速、更便利的繳費方式,自106年2月起雇主僅須使用晶片金融卡即可至「全國繳費網」線上繳納就業安定費 ...

  6. 勞動部表示,透過約定金融機構帳戶方式扣繳就業安定費,雇主不必出門即可自動完成繳費,不怕因故遺漏繳納而遭加徵滯納金;同時,已經申請約定金融機構帳戶自動扣繳且成功扣款繳費的雇主,勞動部也會主動寄發繳納證明,方便雇主查對,歡迎雇主多加

  7. 為避免雇主因延遲繳納就業安定費致遭加徵滯納金,勞動部提醒,雇主原留就業安定費帳單地址如有搬遷等情形,應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變更帳單地址,俾通知雇主依限繳納就業安定費。

  8. 勞動部提醒,雇主應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就業安定費,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如有繳納就業安定費相關疑問,可電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電話: 02-8995-6000 ),或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https://www.wda.gov.tw )查詢。 (附圖說明)行動支付多元

  9. 就業安定費.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5條規定「應向中央主管機關設置之就業安定基金專戶繳納就業安定費,作為加強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處理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之用」。 雇主應會在每年2、5、8、11月20日前收到上一季應繳納就業安定費繳款單,繳納期限為該月25日前,得寬限30日。 寬限期滿仍未繳納就業安定費,每逾期1日加徵未繳金額0.3%滯納金,並以未繳納就業安定費的30%為限。 雇主如果搬離原留住所後,應儘速辦理就業安定費帳單地址變更。 雇主如有問題,請逕洽勞動部電話服務中心(洽詢專線:02-8995-6000)。 外國人薪資. 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的薪資依勞雇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契約自行協商約定。

  10. 僱用安定措施.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僱用獎助(含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僱用獎助) 資遣通報. 海外就業資訊. 徵才活動. 服務據點及客服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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