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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心就業計畫. 中華民國109 年3 月27 日勞動發就字第1090504772號令訂定.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於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期間(以下簡稱減班休息),運用薪資差額補貼措施,以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 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下: ( 一)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 (二)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及成效檢討。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 一)計畫之宣導、執行、管控、查核及申訴處理。

  2.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安心就業計畫的適用對象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實施期間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及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也可以適用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0,900元

  3.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透過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協助受疫情影響之勞工參與由政府提供符合公共利益之計時工作並核給工作津貼及防疫津貼降低薪資減損對其生活造成之影響。 二、 申請資格: 年滿十五歲以上之下列勞工得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 具中華民國國籍。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依法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前款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包括因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致婚姻關係消滅後,依法准予繼續居留者。 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及工作許可之外國人。 勞工應於本計畫實施期間屆滿前二個月完成申請登記,進用人員上工期間不得逾本計畫實施期間。 三、 申請方式:

  4. 2020年3月26日 · 安心就業計畫係因應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勞工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協助穩定就業適用對象為自109年1月15日至109年12月31日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及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符合上開資格的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也可以適用。 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 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1,000元,最長可領6個月。

  5. 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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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由全國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民眾申請登記只要申請登記當日前 6 個月內,具有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2 個月以上,且最近一次的月投保薪資在 23,800 以下者經審核符合資格後由各地政府機關安排面試並通知錄取上工

  8. 2021年6月9日 · 安心就業計畫延長1年 全時部分工時勞工都可領因應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安心就業計畫施行期間延長到明年6月30日民眾將有更多時間可以申請補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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