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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發號事件 ,亦稱 羅妹號事件 或 羅佛號事件 ,是 美國 與 臺灣原住民族 之間爆發的一宗外交事件。 1867年3月,在 海難 中倖存的美籍商船羅發號( Rover ,又譯羅妹號、羅佛號 [2] )船員誤闖 瑯𤩝十八社 領土,被當地人視為侵略者,船長等13人因而被依習慣法處決 [3] ;事後 美軍 東來臺灣,欲以武力報復,史稱 福爾摩沙遠征 。 最後, 斯卡羅人 、美國雙方達成了非正式的諒解備忘錄,俗稱「 南岬之盟 」,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 然清廷仍消極處理瑯嶠十八社與外國船難問題,不接受 美國駐廈門領事 李仙得 提議在 恆春 設官等措施,也導致未來 牡丹社事件 發生。 經過.
2021年8月18日 · 羅妹號(Rover)事件:琅、美衝突的開端. 說到「羅妹號」,英文為「Rover」,部分文獻也有記為「羅發號」、「魯阿號」,不過在這裡呀,我們還是根據清帝國官方的音譯「羅妹號」為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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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22日 · 1867 年,美國商船羅妹號(Rover)遭遇風暴觸礁,十數名船員在墾丁一帶上岸後被視為入侵者,遭到排灣族龜仔律社原住民殺害。 事發後,美國領事李仙得疾聲要求清廷懲凶,但清廷卻消極表示「生番」不在清國統治範圍,無力處理。 美國於是下令出兵討伐,直指福爾摩沙! 然而,這場滿懷帝國傲氣的報復性遠征,卻意外慘澹收場。 1867 年 6...
2020年5月21日 · 對台灣而言,更重要的一個例子是發生在1867年2月的「羅發號事件」爭議。美國商船羅發號(Rover,又稱羅妹號)在漂流到屏東擱淺,包括船長在内的14人被排灣族原住民殺害。逃生的船員到了台灣府報告,被清朝官員以生番地區不歸王化為由不加處理。
2021年9月2日 · 羅妹號事件的第一手紀錄:在美軍與斯卡羅交戰前,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看到了什麼? 1867 年年初,臺灣南端上演了一樁悲劇,震動了當時的政治圈,與此相關的情況值得記錄。 事情是這樣的:1867 年3 月12日,美國籍的三桅帆船羅發號(Rover)從汕頭(Swatow)開往牛莊(Newchwang),在七星岩(Vele Rete Rocks)觸礁,杭特船長(Captain Hunt)被迫棄船;他和船上的船員分成兩組,搭乘小艇逃生。 船長和其夫人及大副、三個中國人乘坐一艘小艇,另一名大副及七個中國人乘坐另一艘小艇,向北划行,但當夜兩艘小艇分散了。 經過十七個鐘頭的划行後,第一艘小艇終於看到陸地,他們在龜仔甪鼻山對面的小海灣登陸,坐在沙灘上。
羅妹號事件發生在1867年3月,導因於美國商船羅妹號由廣東汕頭駛向牛莊的途中,因遭遇暴風而漂流至臺灣南部海域的七星岩觸礁,生還者在墾丁一帶上陸時遭到龜仔律社原住民襲擊,最後有一名廣東籍水手逃脫、報官,才使得整起事件受到美方的高度重視。 當時駐廈門領事李仙得,因為同時兼理美國在臺灣的外交事務,1867年4月獲報後便至臺灣與兵備道吳大廷等人進行會談。 然而臺灣官員以原住民之地非屬清國版圖為由,拒絕出兵懲兇並規避責任,李仙得無功而返。 同年 6 月,美國政府下令巡洋艦隊討伐原住民,因不諳地理且屢遭伏擊而大敗。
羅發號事件,亦稱羅妹號事件或羅佛號事件,是美國與臺灣原住民族之間爆發的一宗外交事件。 1867年3月,在海難中倖存的美籍商船羅發號 船員誤闖瑯𤩝十八社領土,被當地人視為侵略者,船長等13人因而被依習慣法處決;事後美軍東來臺灣,欲以武力報復,史稱福爾摩沙遠征。 最後,斯卡羅人、美國雙方達成了非正式的諒解備忘錄,俗稱「南岬之盟」,羅發號事件始告落幕。 然清廷仍消極處理瑯嶠十八社與外國船難問題,不接受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提議在恆春設官等措施,也導致未來牡丹社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