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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應符合下列試驗標準: 一、一般規定,如附表一。 二、塑膠材質,除應符合一般規定外,另應符合附表二之規定。 三、乳品用容器、包裝材質,除應符合一般規定外,另應符合附表三之規定。 第 7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2.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應符合下列試驗標準: 一、 一般規定,如附表一。 二、 塑膠材質,除應符合一般規定外,另應符合附表二之規定。 三、 乳品用容器、包裝材質,除應符合一般規定外,另應符合附表三之規定。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附表一、一般規定. 類者 合「金屬合金類-與食品直接接觸面為合成樹脂塗漆者」之規定。 各溶劑之模擬對象,說明如下( 玻璃、陶瓷器、施琺瑯之器具、容器項目不適用): 水: 模擬盛裝pH 5以上之食品。 4% 醋酸、0.5% 檸檬酸溶液: 模擬盛裝pH 5 以下( 含pH5)之食品。 正庚烷:模擬盛裝含表面油脂及脂肪性之食品。 20% 乙醇溶液:模擬盛裝含酒精成分之食品。 食品製造加工或調理過程之使用溫度達100 °C以上者,其溶出條件為95°C,30分鐘。

  3. 2023年1月11日 · 發布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發布日期:2023-01-11 | 更新日期:2023-01-11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中華民國112年1月11日. 衛授食字第1111303439號令. 檔案下載. 發布令. 總說明. 對照表.

  4. 衛生福利部 (以下簡稱衛福部)今 (11)日發布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本次主要修正內容為增訂金屬合金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及溶出試驗標準,並酌修現行標準第二條之文字敘述。. 本案已歷經60日之評論期,踐行預告程序,即自公告發布日起實施,發布 ...

  5.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 17) 販賣之食品、食品用洗潔劑及其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符合 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其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15 15 1. 2. 3. 4.

  6.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專供3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 ...

  7.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標示規定. 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概述. 政策方向.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概述. 第一章總則. § 為管理食品衛生安全及品質,維護國民健康,特制定本法。 第二章食品安全風險管理. 第三章食品業者衛生管理. 第四章食品衛生管理. 第五章食品標示及廣告管理. 第六章食品輸入管理. 第七章食品檢驗. 第八章食品查核及管制. 第九章罰則. 第十章附則. 自64 年1 月28 日公布施行迄今,歷經18次修正. 公告修正日期. 章節數. 條文數. 108 年6. 7-§14 食品業者衛生管理.

  8.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今(30)日預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修正草案,除為精進對金屬材質食品容器具之管理,增訂金屬合金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及溶出試驗標準外,並酌修現行標準第二條之文字敘述。

  9.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塑膠製食品容器及包裝不得回收使用。. 第 三 條 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 第 四 條 專供3歲以下 ...

  10.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今(11)日發布修正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本次主要修正內容為增訂金屬合金類食品容器具之材質及溶出試驗標準,並酌修現行標準第二條之文字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