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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接獲民眾檢舉,有瓦斯行業者於頭份市一處空地路旁堆放大量瓦斯鋼瓶,載運的瓦斯車也直接停放在路邊,由於事涉公共安全,民眾檢舉後苗縣政府消防局前往稽查,將處2萬至30萬元罰鍰,目前正簽核中。苗栗縣政府消防局今天表示,此案為竹南鎮一間瓦斯行業者長期在頭份市一處臨路空地長期停放瓦斯貨車,觸犯「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並未適當於儲存場所存放。
自由時報電子報
4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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