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的院會共處理20多個條文、增訂1個章名,包括經二讀表決,增訂聽證權的行使規範,也規定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對此,民間司改會表示要求立即停止院會審議表決,總統賴清德也在深夜發文感謝「站出來的每一位朋友」。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15 小時前
檢視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