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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年4月30日施行的民眾交通檢舉新制,為避免惡意檢舉泛濫,經內政部警政署彙徵各警察機關意見,限縮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態樣。 U-CAR正面表列出共計46項可檢舉項目,而針對不在列舉項目民眾仍可透過撥打110請員警到場處理,以維護交通秩序。

  2. 2024年3月7日 · 哪些違規項目不再開放民眾檢舉?目前交通違規項目中共有59開放民眾檢舉,行政院在此次修法草案中列出10項最高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違規,未來 ...

  3.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4月30日起,為減少惡意及連續檢舉,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項目限縮為46項。今年6月30日起,配合交通新制恢復13項。 目前開放民眾檢舉項目為以下59項:

  4. 2023年4月14日 ·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擴大民眾檢舉項目,放寬恢復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項目,包括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違規臨停和違停,從原有46項增至56項交通違規開放檢舉,目標拚今年9月底前上路。

  5. 2024年5月14日 · 立法院今(14)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人行道臨停等5項罰鍰1200元以下的微罪將開放民眾檢舉,但其他輕微違規則不開放檢舉也 ...

  6. 2024年3月8日 · 3月7日行政院院會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十項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將不開放民眾檢舉。 違停、沒帶安全帽不能檢舉? 10項「輕微違規」最新規定一次看 | 福利政策 | 在地推薦 | 橘世代

  7. 違規併排臨時停車。. 在第55 條第1 項第1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違規停車. 在第55 條第1 項第2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