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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部依據行政院109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9年度施政計畫。 壹、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 一、健全福利服務體系,優先照顧弱勢族群 (一)推動兒童權利公約,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推動公共及準公共化托育服務,提供育兒津貼,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 (二)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建置連續性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資源,提升照顧服務量能及品質。 (三)強化婦女培力、自立與發展,發展雙重弱勢婦女服務模式,鼓勵社會參與,提升權益與福利,建構友善賦權環境。 (四)整合現行保護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網絡,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扶貧自立等,強化社會安全網體系。

  2. 預防代謝症候群最好的方法就是改變生活型態,如規 律的生活作息、健康飲食、規律運動等;不吸菸或適量使用酒精;多攝取 高纖、低油、低鹽與低糖的食品,藉此達到減重及減腰圍等,減少罹患慢 性疾病為主要目標。 如能針對代謝症候群個案早期介入,由醫事服務機構早期發現代謝症 候群患者,協助個案追蹤管理,透過醫療人員指導,引導代謝症候群者改 變飲食及生活型態,就可進一步預防或延緩慢性病之發生,以達有效慢性 病之防治。 透過推行本計畫,結合疾病前期之危險因子防治,藉由醫療人員指導 增進病人自我健康管理識能,期能達到慢性病防治之目的,減輕後續健保 醫療資源負擔並提升給付效率。 參、計畫目的 一、 藉由疾病管理指導及個案追蹤管理方式,提升代謝症候群個案自我. - 2 - . 健康照護。

  3. www.nhi.gov.tw › ch › dl-13360-44c60de34d264a539c0bcb4d2256a衛生福利部

    本部依據行政院103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社會狀況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3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與重點如次: 壹、年度施政目標. 一、健全福利服務體系,照顧弱勢族群 (一)保障弱勢族群經濟生活,落實社會救助,擴大弱勢照顧範圍。 (二)推動社區發展及社會福利社區化,強化社區能量提升社區參與,落實社會福利服務於基層。 (三)建置社會工作專業制度,充實地方社工人力,並推展志願服務擴大民間參與能量。 (四)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提升家庭照顧能量,建立在地化社會福利體系。 (五)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擴大辦理托育費用補助,建立保母托育管理機制,提升托育品質;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減輕父母育兒負擔。

  4. 本部依據行政院108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8年度施政計畫。 壹、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 一、健全福利服務體系,優先照顧弱勢族群(一)推動兒童權利公約,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推動托育公共及準公共化服務,擴大未滿2歲育兒津貼,支持家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 (二)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賡續辦理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制度,建置連續性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資源,提升照顧服務量能及品質。 (三)強化婦女培力、自立與發展,發展雙重弱勢婦女服務模式,鼓勵社會參與,提升權益與福利,建構友善賦權環境。 (四)整合現行保護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網絡,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及扶貧自立等,強化社會安全網體系。

  5. 本部依據行政院112年度施政方針,配合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12年度施政計畫。 壹、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 一、健全福利服務體系,優先照顧弱勢族群(一)檢視兒少政策方向,研擬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行動方案,保障兒少權利。 (二)持續推動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服務,健全托育管理法制,發放育兒津貼,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全面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 (三)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建置連續性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資源,提升照顧服務量能及品質。 (四)推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培力地方政府推動婦女福利服務,鼓勵婦女社會參與,提升婦女權益。

  6. 失智症 失智症末期須符合下列三項條件1.確診失智症(ICD-10-CM代碼F01-F03F1027F1097F1327F1397F1827F1897F1927F1997G30G31)。 2.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CDR) 3 分且日常體能狀況已超過半數

  7. 本部依據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 並針對經社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5年度施政計畫,其目標及重點如次: 壹、年度施政目標. ※關鍵策略目標. 機關目標. 一、健全福利服務體系,優先照顧弱勢族群. (一)保障弱勢族群經濟生活,提升被通報個案服務量能,擴大弱勢照顧範圍。 (二)推動社會福利社區化,鼓勵志工參與,擴大志願服務社區量能,落實社會福利服務於基層。 (三)建置社會工作專業制度,推動證照化,充實地方政府社會工作師,提升服務品質及量能。 (四)推動兒童權利公約,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提供托育補助及育兒津貼,減輕家庭負擔;精進收出養服務制度,強化機構安置專業服務品質;推動居家式托育登記及管理制度,推展近便多元家庭支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