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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指 台灣鐵路 南迴線 於2004年至2006年期間一連串的鐵路遭破壞而導致列車翻覆和人員傷亡的事件。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 於2007年5月23日一審判處 李泰安 無期徒刑 ,經 上訴 後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二審於同年7月20日開庭審理。 2013年2月7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宣判,改判 有期徒刑 18年;2015年2月13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三審宣判,改判 有期徒刑 13年 [1] 。 2016年3月24日,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維持更三審判決定讞,判處李泰安有期徒刑13年、 褫奪公權 6年,並於同年8月31日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李泰安與李雙全兩子應連賠償台鐵新台幣5,096萬元,李雙全兩子的部份,並以其繼承遺產範圍為限。 [2] 事件 [ 編輯] 事件經過 [ 編輯]

  2. 8月31日警方傳喚疑似涉案的三十二名考生到案偵訊主要是97年度到99年統測考上各類科榜首或成績優異的台中北一補習班考生警方表示多數考生都已坦承舞弊考生並指稱是被補習班業者李慶雲慫恿將不會寫的單選題故意劃為複選迫使讀卡機讀取失敗方便統測中心工程師董尚德抽出答案卡於竄改答案後再次讀卡詐取非法的高分

  3. 洪崇晏 ( Ian Hung ,1991年1月19日 — )是 台灣 街頭社會運動參與者。 就讀 臺中一中 時加入校刊社,開始接觸到寶藏巖、樂生、美濃反水庫等議題資訊,開啟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 [1] 。 高三升學時思考議題,認為行動層面的社會參與,需要理論基礎,決定選填 國立臺灣大學 哲學系就讀。 進入大學後加入大學新聞社(大新社)和台大大陸社,2012年起跟隨大新社成員正式參與 反樂生療養院拆遷 ,升學時就讀於國立臺灣大學哲學系,並曾連任三屆文學院學生會議代表(2010-2013),並曾擔任學代會祕書長一職。

  4. 政大搖搖哥事件 ,是一起2016年3月31日發生於 臺灣 臺北市 、涉及 人身自由 之事件。 一名常出沒於 國立政治大學 、暱稱搖搖哥的丁姓男子 精神障礙 而於當日下午遭強制送醫 [1] ,後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新店簡易庭裁定應予釋放。 [2] 概要 [ 編輯] 據傳搖搖哥是常出沒 國立政治大學 校園的精障與風雲人物。 自 內湖隨機殺人事件 後, 台北市政府 無預警將搖搖哥強制送醫,聲稱是經民眾檢舉,造成人權團體、律師、學者批評。 狀況 [ 編輯] 政治大學學生認為,搖搖哥為沒有危險性,是校內風雲人物。 政治大學教授 劉宏恩 指出,搖搖哥經常出現在校園附近,有時會揮舞手臂、搖頭晃腦、自言自語,但從不曾傷害自己或他人。 [3] 被抓 [ 編輯]

  5. 遭誣控涉及假球案 [ 編輯] 2010年2月11日陳峰民在內的多名熊隊球員遭組頭與隊友 蔡英峰 指控可能與組頭有來往隔日開始遭到球團暫時停薪。. 2月25日檢方傳喚陳峰民到案調查因涉案事證尚不明確因此未做出強制處分訊後請回陳峰民否認放水 ...

  6. 2014年1月28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林鴻堯假贈與士林官邸附近土地案傳喚林鴻堯與13名人頭到庭在開庭前人民民主陣線鏟土豪行動 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前抗議林鴻堯土豪 搶地」,揭發林鴻堯假贈與士林官邸附近土地案的兩大玩法手段」(蠶食土地人頭鯨吞與三大荒謬地主在此黃金地段只擁有iPhone 5一支半大小的土地,林鴻堯與13名人頭以遠低於市價的新臺幣500萬元設定永久地上權給瓏山林企業,過程合法使檢方只能以偽造文書罪起訴林鴻堯等人) [12] [13] 。 2014年3月18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作出林鴻堯假贈與士林官邸附近土地案一審判決,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林鴻堯 有期徒刑 4個月、得 易科罰金 新臺幣12萬元,判處13名人頭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 [14] 。

  7. 2007年8月17日,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宣佈對馬英九提起再上訴。 2007年9月21日,曾擔任 桃園縣長 及 宜蘭縣長 的 呂秀蓮 和 游錫堃 以及曾擔任 外交部長 的 陳唐山 也因特別費遭特別偵查組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起訴。 游錫堃遭起訴後,則在當日晚宣佈辭去 民進黨主席 職務。 至於 謝長廷 和 蘇貞昌 將特別費匯入私人帳戶之部份,引用 大水庫理論 [注 1] ,予以不起訴處分 [9] 。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矚上重訴字第84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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