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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告而別可以不發薪資嗎?. 近年常傳出雇主遇到「新進員工做不到一週,甚至一兩天就提辭職」,更有「不告而別」的種種離譜離職行為,如果該名離職員工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該怎麼處理後續問題?. 薪水還是該照發嗎?. 如何計算?. 如果因為不告而別而 ...

  2. 2024年5月1日 · 原則上,雇主要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但勞保局表示,員工離職日如果遇到週六、日、國定假日、紀念日等放假日,雇主可在放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

  3. 2019年7月21日 · 順著這文章一問: 離職當天,手續辦理+交接只要兩個小時,預定上班時間為8+1小時。 那剩下的時間,是要留在公司打下班卡? 還是就直接走人回復自由之身?

  4. 原則上,雇主要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但勞保局表示,員工離職日如果遇到週六、日、國定假日、紀念日等放假日,雇主可在放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

  5. 2024年4月1日 · 勞基法之所以規定勞工必須向雇主預告離職是有原因的: 勞工要走要 讓公司有緩衝期 ,抓緊時間找新進的人員替補。 就算不用招募新員工遞補,但 交接業務給其他同仁也需要時間 ,尤其越資深,負責項目數量與複雜度也越高,相對就需要更多時間交接。 所以要漂亮轉身離開,預告離職是第一步! (一) 勞基法規定的離職預告期要多久? 勞基法離職預告相關的事項規定在第15條與第16條內,下面列出法條並解析給你聽: 第15條:特定性定期契約期限逾3年者,於屆滿3年後,勞工得終止契約。 但應於30日前預告雇主。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1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6. 2024年6月12日 · 打工族、全職者都要遵守離職預告期! 《勞基法》規定不定期契約的勞工,包括:部分工時員工、全職上班族離職前都要遵守《勞基法》16 條的預告期規定,依據年資多寡決定離職的預告期(如下表所示),且特休、例假日、國定假日都算在預告期內。 《勞基法》第16條規定的離職預告期: 不定期契約是什麼? 定期契約又是什麼? 根據《勞基法》第 9 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為定期契約。 有繼續性工作,包含部分工時員工及全職上班族,或定期契約期滿後持續工作且雇主不反對者皆為不定期契約。 其中,針對定期契約的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與特定性工作的說明與舉例如下:

  7. 2019年4月16日 · 如果新同事上班1天就離職,你會怎麼想? 把他當成草莓族,還是公司真的太雷? 作家兼前律師墨菲(Bill Murphy Jr.)分享他為什麼要離開一份薪水正常、職涯看起來中規中矩的工作,以及這對他的人生產生了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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