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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臺證所 : 3576 ),為台灣的 能源 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與昇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 [1] 新日光能源科技通稱新日光或NSP。 創立於2005年12月,位於 台灣 新竹市 科學工業園並與2009年1月於 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市。 主要生產 太陽能電池 ( 矽晶電池 )、 太陽能模組 與提供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等服務。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將以新日光為存續公司,由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擔任董座,而執行長則由昱晶總經理潘文輝擔任,並已於 2018年10月1日完成合併。 參考資料. ^ 太陽能三合一案如期啟動,新日光、昇陽光、昱晶 10 月合併. TechNews Inc. 2018-08-07 [2019-10-07].

  2.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臺證所 : 3576 ),為台灣的 能源 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與昇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 [1] 新日光能源科技通稱新日光或NSP。 創立於2005年12月,位於 台灣 新竹市 科學工業園並與2009年1月於 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市。 主要生產 太陽能電池 ( 矽晶電池 )、 太陽能模組 與提供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等服務。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將以新日光為存續公司,由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擔任董座,而執行長則由昱晶總經理潘文輝擔任,並已於 2018年10月1日完成合併。 參考資料 [ 編輯] ^ 太陽能三合一案如期啟動,新日光、昇陽光、昱晶 10 月合併. TechNews Inc. 2018-08-07 [2019-10-07].

  3.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臺證所 : 3576 ),為台灣的 能源 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與昇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 [1] 新日光能源科技通稱新日光或NSP。 創立於2005年12月,位於 台灣 新竹市 科學工業園並與2009年1月於 臺灣證券交易所 上市。 主要生產 太陽能電池 ( 矽晶電池 )、 太陽能模組 與提供建置太陽能發電系統等服務。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將以新日光為存續公司,由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擔任董座,而執行長則由昱晶總經理潘文輝擔任,並已於 2018年10月1日完成合併。 參考資料 [ 编辑] ^ 太陽能三合一案如期啟動,新日光、昇陽光、昱晶 10 月合併. TechNews Inc. 2018-08-07 [2019-10-07].

  4. 2023年10月11日 · 联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台证所 : 3576 ),为台湾的 能源 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昱晶能源科技与昇阳光电科技合并成立。 [1] 新日光能源科技通称新日光或NSP。 创立于2005年12月,位于 台湾 新竹市 科学工业园并与2009年1月于 台湾证券交易所 上市。 主要生产 太阳能电池 ( 硅晶电池 )、 太阳能模组 与提供建置太阳能发电系统等服务。 联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以新日光为存续公司,由新日光董事长洪传献担任董座,而执行长则由昱晶总经理潘文辉担任,并已于 2018年10月1日完成合并。 参考资料 [ 编辑] ^ 太陽能三合一案如期啟動,新日光、昇陽光、昱晶 10 月合併. TechNews Inc. 2018-08-07 [2019-10-07].

    • 定義與發展歷程
    • 再生能源政策
    • 各種再生能源發展情況
    • 外部連結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現階段台灣再生能源涵蓋項目包括慣常水力發電(川流式水力發電)、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能、生質能與廢棄物發電(英語:Waste-to-energy)六項。經濟部能源局在訂定發展目標上,通常使用「新及再生能源」一詞,除了前述項目之外,另加入並非屬於「再生能源」,而是屬於「新興能源」之燃料電池。 台灣投入發展「再生能源」,除了前述項目,另有尚於初始開發階段之海洋能技術,政府主管機關尚未對於海洋能發展訂立目標,但經濟部能源局與「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有投入研究。 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之重要里程為2009年7月發布之「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此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之母法,該條例之中央政府主管機關為經濟部,由經濟部能源局執行業務。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後,歷年再生能源裝置容量、...

    政策目標

    台灣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現階段以發電為主。過去曾經有非發電之發展目標,包括提供熱能之太陽能熱水器推廣設置,部分替代柴油之「生質燃料摻配比例」規範,兩者目前均已不再列為推動項目。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4月12日於立法院通過修正案,設定2025年再生能源累計裝置量達2,700萬瓩(27GW)的目標。

    獎勵措施

    現階段蔡英文政府對於可再生能源獎勵措施以「保證收購」20年之「躉購費率」制度為主,「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於2019年4月12日於立法院通過修正案後,未來「保證收購」與「電力自由交易」二者可相互轉換,代表政府過去師法德國的「保證收購」躉購費率制度將逐漸淡出,逐步導向自由市場。 自「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實施以來,歷年各類型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如下: 1. 各種技術依照技術種類、裝置型態,再細分不同費率,例如太陽光電2019年依據各型態共分為46項費率。 2. 上表為單一費率,離岸風力發電與地熱能另有前高後低費率。 3. 其他包括海洋能、氫能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經濟部)認定可永續利用之能源。 4. 2020年原「川流式水力發電」改名為「小水力發電」,其他部分取消。

    太陽光電

    臺灣於2000年開始推動太陽光電,但於2009年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政府開始實施「保證收購」20年之「躉購費率」制度後,安裝量方開始顯著成長。另外,建置成本大幅下降,也是2010年後成長的主因。這使得原本以外銷導向的光電產業,內銷比例逐漸成長。 台灣整體年均日照接近1,800小時,發展條件良好。政府目標於2025年,太陽光電累計安裝容量達 2,000萬瓩(20GW),其中屋頂型太陽光電目標 300萬瓩(3GW),包括水域面積在內的地面型太陽光電 1,700萬瓩(17GW)。

    風力發電

    台灣風力發電開發始於2000年,該年政府頒布「風力發電示範系統設置補助辦法」。之後,包括台灣電力公司、台朔重工,以及正隆公司依據前述示範計畫投入風力發電廠開發。台灣首座風力發電廠為台朔重工的麥寮風力發電廠。 2012年政府公布「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獎勵辦法」,啟動離岸風電開發。2013年1月,台灣離岸風場示範案開標,由福海風力發電(永傳能源)、海洋風力發電(上緯企業)、台灣電力公司三家中標,2017年4月海洋風力發電公司之海洋竹南風力發電場第一期開始商轉,為臺灣首座正式營運的離岸風力發電場。 2018年政府展開離岸風電大規模開發,公布「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啟動離岸風力發電「遴選」與「競價」作業。分別由7家開發商獲得遴選資格,總開發容量為383.6萬瓩 (3,836MW);兩家廠商於競價中獲選,總開發容量為166.4萬瓩(1,644MW)。

    水力發電

    台灣最早開發之水力發電廠為1905年啟用之龜山水力發電廠,水力發電在台灣發展的歷史至今已超過一世紀,截至2018年底累計裝置量為209.2萬瓩(2,092MW)。 台灣水力發電較優良場址大都已開發,新位址較難尋覓,未來台電將以中小型水力發電廠為開重點。

    經濟部能源局(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經濟部能源局太陽光電單一服務窗口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經濟部能源局風力發電單一服務窗口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地熱發電資訊網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5. 台灣電力公司再生能源處 太陽能發電廠 類型 地面式太陽光能 場地面積 140公頃 發電概況 運轉機組 30萬片 廠牌和型號 臺灣聯合再生能源製太陽光電板 裝置容量 100MW 年發電量 年發電量約1.3億度

  6. 2022年度台灣再生能源發電量為238.43億度23,843GWh),占台灣總發電量比例為8.30% [1]。 蔡英文政府及林全內閣希望於2025年達成「非核家園」 [2],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為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2,700萬瓩27GW),再生能源發電量占總發電量比例達2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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