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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更新日期:112-04-27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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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也問了

  2. 2023年8月29日 · 當被繼承死亡後,繼承的效力就會開始發生,此時並非每個被繼承人的家屬都擁有繼承權,而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是什麼? 要如何看? 讓本文用1圖表告訴你!

  3. 2024年9月18日 · 根據臺灣現行民法的繼承編規定,只要前順位的繼承人具有繼承權後順的繼承人就無法繼承遺產。 要注意的是,配偶的繼承權並不受繼承順位的限制,無論繼承人是順位表中哪個順位,配偶都有當然繼承人的地位,遺產繼承的權利得以被保障。

  4. 2024年5月30日 · 在法律上,繼承是有明確順序的,這就是所謂的「繼承順位」。 依據民法第1138條和第1144條的規定,繼承人主要分為「配偶」和「血親」兩大類。配偶在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之後,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屬於「當然繼承人」。

  5. 2023年5月10日 · 繼承順位怎麼看?優先順序代表什麼含意?繼承順位是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決定遺產繼承分配的順序,根據繼承順序,人們可以預先知道可能會得到遺產的親屬有哪些人,並且預先做遺產規劃,來避免繼承問題,保障自己和家人的權益。

  6. 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更新日期:112-04-27.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更多相關資訊. 3101 什麼人死亡應該辦理遺產稅申報? 112-04-27.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112-04-27. 3104 誰是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112-04-27.

  7. 2018年10月24日 · 可以繼承多少? 資料來源:林意紋 / 繪圖:Yen 一、繼承的開始時點 依照民法第1147條之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成為繼承開始的時點。 二、誰有繼承資格 民法第1138條...

  8. 2021年12月23日 · 民法第 1144 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精選文章: 遺產繼承人7大爭議,私生子女能否繼承遺產?) 遺產可以給朋友,或是指定繼承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