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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辦勞工保險業務

      • 更新日期:2021-10-12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任)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新制業務、國民年金業務等。
      www.mol.gov.tw/1607/1608/1614/1616/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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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勞工保險係採團體保險方法辦理,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8條規定之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故各單位為員工申報加保,應先辦理開戶手續(單位新成立之保險效力自表件送達或郵寄本局當日起算)。

    • 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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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址

      投保單位投保申請書及加保申報表(勞保、就保、災保、健保及 ...

    • 勞保局成員

      勞保局設有9組4室,共有13個單位:. 9組:就是企劃管理組、 ...

    • 勞保簡介

      勞保簡介. 我國勞工保險於民國39年開辦時,其保障的範圍, ...

  3.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簡稱 勞保局)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主辦 勞工保險 與 就業保險,並受委託辦理 國民年金 與 農民健康保險。 沿革. 勞工保險局一樓服務台出入口.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開設勞工保險,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 負責勞工保險業務。 1960年4月16日,「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成立,中央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 業務、財務及爭議事項由「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負責。 196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工保險之實施區域擴大至 金門縣 、 連江縣 及 臺北市。 1970年,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改名為「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4. 2015年4月7日 · 勞保局主要承辦勞工保險業務,並陸續接受委託辦理社會安全體系的各項業務,業務範圍涵括了社會保險、勞動保障及社會福利津貼等;包括受委任辦理積欠工資提繳與墊償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發放業務、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

  5.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簡稱 勞保局)為 中華民國勞動部 所屬機關,負責主辦 勞工保險 與 就業保險,並受委託辦理 國民年金 與 農民健康保險。 沿革. [編輯] 勞工保險局一樓服務台出入口. 1950年, 臺灣省政府 開設勞工保險,委託 台灣人壽 勞工保險部 負責勞工保險業務。 1960年4月16日,「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成立,中央主管機關為 內政部,地方主管機關為省/市政府社會處或社會局。 業務、財務及爭議事項由「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負責。 1968年,《勞工保險條例》第一次修正, 行政院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勞工保險之實施區域擴大至 金門縣 、 連江縣 及 臺北市。 1970年,臺灣省勞工保險局改名為「臺閩地區勞工保險局」。

  6. 勞保局設有9組4室,共有13個單位:. 9組:就是企劃管理組、納保組、保費組、普通事故給付組、職業災害給付組、勞工退休金組、數位服務組、國民年金組、農民保險組. 4室:就是秘書室、人事室、政風室及主計室. 在台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各縣市 ...

  7. 2011年9月20日 · 承辦單位勞保局承保處. 聯絡電話:2396-1266. 為簡化開辦企業程序,「公司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網站」已正式啟用,民眾可於同一網站同時申請公司設立、營業登記及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除省去現行逐一到各機關臨櫃申請辦理手續,也可即時保障員工保險權益。 現行新設立單位如欲申請勞保新投保,須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待核淮後再填具勞 (就)保∕勞退投保申請書、加保申報表及檢附公司設立核准函、負責人身分證正、背面影本,以書面方式向勞保局申請。

  8. 2024年2月16日 · 勞保簡介. 我國勞工保險於民國39年開辦時,其保障的範圍,即已包括傷害、殘廢、生育、死亡及老年5種給付,並規定各種給付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分期實施。. 民國45年7月,開始辦理疾病住院給付,而疾病門診給付,則遲至民國59年1月才辦理。. 此外,民國5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