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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灣為名申請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公投案 (即 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 案第13案)是由 中华民国 总统府国策顾问 、前田径运动员 纪政 发起的 公民投票案,旨在通过公投,推動 中华奥林匹克委员会 與 中華民國政府 向 國際奧會 申請,使其 代表團 能從原用的「中華臺北」名稱更改為「臺灣」,並 以此參加 2020年東京奧運 、以及所有的國際體育賽事。 2018年9月公投成案后,列为編號第13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 [1],于11月24日與 地方公职人员选举 一同舉行。 [2] 当日共有1140万人投票,同意得票476万、占45.2%,不同意得票577万、占54.8%,公投结果否决提案。 [3] 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前,中华民国奥林匹克运动会代表团以“中国”作为奥运会入场队名无争议。
2021年8月5日 · 台灣此次表現,是台灣奧運會史上最佳,其中擊敗中國大陸對手,拿下男子羽球雙打金牌在全台造成熱議。 曾小姐說:「贏了中國就是開心,但我也覺得他們(指中國選手)很可憐,拿了銀牌也要在網路上被同胞羞辱。 」。 從曾小姐的觀察來看,這幾天國際媒體紛紛報導,奧運會本質上確實無法與政治脫鉤,它與民族主義(nationalism)高度相關,在台灣,奧運會上遇到中國隊伍,複雜的兩岸情結借著選手對壘表露無疑。...
2018年11月23日 · 關於東京奧運的正名公投,全文是這樣的:「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問題在於,「申請」是誰申請? 當然是中華台北奧林匹克委員會或是其他中華台北的運動委員會去申請,中華台北政府是不能去申請的。 所以,一開始這個公投就已經注定無效,畢竟根據公投法第30條的規定,...
2018年11月26日 · 東京奧運正名的三個層次:連署公投、重啟洛桑協議、挑戰中華民國憲法 從法律觀點與政治現實,分析「東奧正名公投」可能的影響 你可以放心支持東奧正名公投,因為「申請」和「同意」這兩個關鍵字 責任編輯:tnlhk 核稿編輯︰丁肇九
2018年11月22日 · 最近有很多關於東奧正名會不會影響選手權益的消息,更有國際奧會來函發表聲名,選手或大眾們感到恐慌也是很合理的事。 所以我覺得仔細分析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是很重要的事,而不是只是:「我聽XXX這麼說,所以正名之後選手參賽權利就會受到 ...
2018年9月7日 · 9月3日,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行動小組等團體向中選會提交52萬6688份的公投連署書,爭取在奧運中,將「中華台北」正名為「台灣」。 52萬多份聯署書大幅超越28萬份以上的預定目標,分析人士認為,這和中國政府施壓,讓台灣的東亞青運會主辦權被取消,以及蔡英文過境美國的「85度C事件」有關,激發起台灣人對中國政府的反彈情緒。 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何明修對...
2024年7月30日 · 東京奧運時,日本媒體於轉播時,特別幫我們把不倫不類的「中華台北」正名為台灣,此次巴黎奧運,又發生同樣情況,法國以及國際媒體轉播時,看到莫名其妙的「中華台北」,對一頭霧水的全球觀眾解釋那是台灣。 我們感激國際媒體之餘,也要不禁捫心自問:到底我們何時才要自己爭取正名? 而不是老是頂著一個國不成國的怪異名稱,還要國際媒體的善意來幫我們更正。 推動東奧正名時,許多為反對而反對者提出無數藉口,聲稱絕無可能,但不論他們再怎麼言之鑿鑿,奧運史上,台灣於一九六 年首度以台灣之名參加羅馬奧運,一九六四年,再以台灣之名參加上一次的東京奧運,一九六八年以台灣之名參加墨西哥市奧運,這些是實際發生過的事實。
2018年11月20日 · 國際奧會已三度發函關心東京奧運正名公投,並預警可能的後果;包括奧運雙金舉重女將許淑淨,台灣羽球一哥周天成,都打破沉默,號召選手與粉絲,捍衛運動員的出賽權。 不過公投提案人紀政,今天呼籲中華奧會,不應威脅選手表態,反對正名。 大聲高呼口號,東奧正名公投提案人紀政,下午親自召開記者會,回應國際奧會16號第三度發函關心,有關我政府對中華奧會過當施壓,有可能面臨停權的狀況;紀政強調,正名訴求符合奧林匹克憲章與洛桑協議,所以不會有停權問題。 東奧正名公投案提案人紀政強調,「有很多的國際媒體,都一再地在強調就是我們的選手不會因此而失去比賽的這個機會。 那我要再說一次,我真的非常難過我們奧會的主席呢,竟然也偕同這個中共的國台辦竟然去威脅我們的選手。
2021年7月26日 · 2020年 東京奧運 開幕式於7月23日舉行,各代表隊按照日文五十音依序進場,其中,台灣隊以片假名順位「タ」 進場 ,再掀正名爭議。 姑且不談出場序指的是台灣(タイワン)或台北(タイペイ),光是該舉動就能點燃台灣與中國上下針對「台灣奧運代表團名」進行論戰,足以看出「正名」勢必是未來幾年台灣須正面對決的重要改革議題。
2018年11月24日 · 今次公投的主文是『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 』。 問題在於「申請」二字。 派隊參加奧運會的從來不是政府,而是各地的奧委會。 1981年決定「Chinese Taipei」名字的洛桑協議,是國際奧委會與中華奧委會簽訂的。 台灣的中華奧委會在法律上就是民間組織。 在國際奧委會眼中,中華奧委會以至全球各地的奧委會,都是民間組織。 既然中華奧委會不是政府機關,那麼中華奧委會其實沒有法律責任去因應公投結果做任何事。 而對國際奧委會來說,只有中華奧委會才可以「申請」改變參賽名號,政府根本沒有這資格。 所以,這項公投不是很奇怪嗎? 理論上公投通過的話,政府就要依照公投案的內容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