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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照律師建議蒐集離婚無效的證據與資料 撰寫狀紙,向法院提出離婚無效之訴 等待法院審理和通知開庭 出庭辯論並等待法官判決 離婚無效的訴訟跟一般離婚官司沒有

  2. 2022年7月22日 · 民法第1052條第2項採取「消極破綻主義」,並以概括條款方式呈現,當婚姻產生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破綻)時,在夫妻一方需負責時,無責任他方才可以請求離婚,要負責任的一方不可以請求離婚 [4]。 (二)如果雙方都有錯,錯比較少人可以請求

  3. 2024年8月21日 · 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除了該條文第1項所列出 離婚條件 外,如果有其他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維持,其中一方可以提出離婚請求。. 然而,如果這些事由是由當事人自己造成,則僅允許另一方基於這些事由提出離婚。. 法院曾在多個判決中提出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3年5月12日 · 法律上來說,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打離婚無效之訴,但畢竟要符合特定條件才有勝算,即便最後離婚無效了,這種透過訴訟恢復的夫妻關係,日後要怎麼跟對方相處,也是一個頭痛的問題。 所以遇到問題可以先找我們討論,您可能會需要了解您的狀況,是否可以主張離婚無效,或是這問題有沒有成功率更高、而且更好的解決方式,向有些人離婚後快養不起小孩,卻不知道扶養費或財產分配上其實可以怎麼討回等等,都是一個潛在的選擇。 離婚協議書簽了可以反悔嗎? 原則上這份離婚協議書,只要還沒拿去戶政事務所共同辦理登記,就算雙方已經簽名蓋章,離婚證人也簽過名,想反悔隨時都可以。 因為只要不去登記,這張離婚協議書都不會生效。

  6. 常見的離婚無效,幾乎都是從程序或是法律面的瑕疵,造成事後雙方的爭執,包含: 偷懶的離婚證人-根據目前的法條規定,離婚需要「兩位」離婚證人,除了親自到場所見所聞外,也要確認離婚雙方的「真意」,這是甚麼意思呢?其實…短短兩句話裡面就藏了很多關鍵。 包含2位離婚證人,是一位都不能少,有人資料上寫了兩個簽名,但事後發現是同一個人所為,或是某一位證人根本沒到。 這些就是典型的「離婚無效」,一經查證後可傷腦筋了呢!! 除此之外,目前很多坊間的離婚證人並不合法,對於法律知識也並不清楚,草率處理的下場…就是必須一而再再而三的離婚,甚至吃上法律刑責!! 離婚證人的資格-離婚證人不是誰都可以當,在實務上而言都會找「具行為能力」者,同時沒有褫奪公權、禁治產人,甚至是待罪之身的通緝犯。

  7. 2018年10月24日 · 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通姦、虐待、惡意遺棄、意圖殺害他方、重大疾病、生死不明、故意犯罪被判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確定與其他重大事由,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8. 根據刑法第214條文規定: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若冒充離婚證人簽名,或是簽下不存在姓名,如果婚姻進入法律訴訟階段,除了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