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2年9月23日 · 顏聖冠 ( Yan Sheng-guan ,1968年6月20日 — ), 臺灣 嘉義縣 人 [ 1] , 臺灣 台北市 政治人物 ,曾連任五屆 台北市議會 議員 [ 2] ,父為 民主進步黨 前 立法委員 顏錦福 [ 3] 。. 1998年,在其父支持下以第三高票順利入主台北市議會;2002年因其於議員任內 ...

  2. 顏聖冠 ( Yan Sheng-guan ,1968年6月20日 — ), 臺灣 嘉義縣 人 [1] , 臺灣 台北市 政治人物 ,曾連任五屆 台北市議會 議員 [2] ,父為 民主進步黨 前 立法委員 顏錦福 [3] 。. 1998年,在其父支持下以第三高票順利入主台北市議會;2002年因其於議員任內赴美 ...

    • 概觀
    • 學歷
    • 政見
    • 台北市議員問政表現
    • 台北市議員服務

    顏聖冠(Yan Sheng-guan,1968年6月20日-),台灣地區政治人物,台北市議會議員,台灣嘉義人,在台北市成長,父為民主進步黨前“立法委員”顏錦福。由於未婚,且被譽為美女議員,使外界時常注意顏聖冠的感情動態。

    光仁國小、光仁中學、景美女中畢業、政治大學政治系、美國華盛頓大學政治管理碩士

    美國John Marshall Law School法律博士肄。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青年團團長、紙風車319鄉村兒童藝術工程志工

    曾任台北市議員、第八、九、十、十一屆台北市議員、台北市議會民進黨黨團總召、民進黨黨團幹事長

    勇敢揭發貪瀆不法: 第一個揭發馬英九特別費公款入私帳。 揭發捷運文湖線工程標案以小綁大涉弊。 台北資訊園區BOT案赴監察院檢舉。 新生高景觀植栽工程弊案赴地檢署告發。 踢爆花博紀念品權利金標案市府主動降價五千萬。 持續監督與追查花博弊端,追究失職官員責任。

    ※反映民情效率第一: 積極推動興建捷運萬大線(2011年即將動工)。 阻擋台電在古亭設定超高壓變電所;以及反對學校旁設定遊民收容所。 爭取整平青年公園、南昌公園地面及市區道路。 爭取整修富民地下道,更新汀州路水溝蓋,保障市民行的安全。 爭取漁產公司理貨場設定噴霧系統消暑。

    ※關懷弱勢,不變的堅持: 關注學童受教權與身心健康成長。 協助學校棒球隊爭取經費,推動棒球向下札根。 支持教師團體、性別平權團體爭取權益。 推動無障礙設施,還給老弱婦孺友善空間。 關心中低收入戶與受家暴婦女,並協助申請社會救助。 關懷生命,為流浪貓狗請命,要求以結紮代替撲殺流浪貓狗。

    ※與市民攜手創新,成為進步的力量: 爭取經費保留剝皮寮“艋舺”電影場景,打造觀光景點,繁榮地方發展。 籌設成立南昌家具街,繁榮在地經濟。 擔任“紙風車319鄉村兒童藝術工程”與多個民間組織志工。 舉辦兒童英語演講比賽、社區寵物健檢。 關心環保議題。 爭取齊東街日式宿舍古蹟修復後社區參與、活化利用。

    提案要求台北市政府回歸“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三條規範、聘任足額校園午餐營養師,提案請警察局為協勤義警、民協辦理團體意外保險,針對校園安全通報系統失靈、提案確保學童人身安全,提案要求“台北市專用垃圾袋”降價,提案為全市鄰長任職期間加保意外險,提案為全市各里環保志工加保意外險、保障其人身安全,為落實照顧市民發生意外導致經濟困境、擬訂“台北市全市市民意外保險自治條例草案”、由市府統一投保意外險、保障市民發生意外後基本生活所需,鑒於社會福利預算嚴重緊縮、影響市民權益、要求重新編擴編整體社會福利預算後、再送本會審議,為台北市民愛好棒球運動人口逐年遽增、及推動三級棒球賽事與練習場地嚴重不足、提請台北市政府配合於華中河濱公園規劃增建棒球場、供市民休閒運動及三級棒球賽事使用,研擬“台北市身心障礙者使用市立運動中心自治條例”草案,為徹底落實國民中國小學生法律常識教育、建請教育局規劃系統性法律教育課程、並編列培訓國民中國小種子老師法律研習課程預算,建請市府儘速修訂“台北市勞工職業災害死亡重殘及職業病慰問金髮放自治條例”第三條規定、將勞動受害“自營作業者”納入發放對象、以公平照顧本市弱勢族群,人造光害已成世界新公害、為了還給人民及動植物沒有光害的環境、提出“台北市光害防治管理自治條例”,積極審議“台北市監視錄影系統自治條例”草案,為預防新型庫賈氏症隨食物、飼料進入台灣、建請要求中央政府重新談判、拒絕瘋牛病鄉關地區輸入牛隻之腦、眼、脊髓等爭議部位,提案建立三聚氰胺食品檢驗標準、確實為市民健康把關,研訂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全國經濟蕭條、油、電、瓦斯物價飛漲、企業哀嚎、民眾失業率屢創新高、生活困頓時、中央竟新征能源稅、復征證所稅、本會代表台北市民意見、呼籲中央政府體恤民生疾苦、勿再增加人民負擔,修改“台北市兒童福利機構設定標準與自治條例”不適當條文,要求政府有關單位全力徹查“新唐人亞太電視台”遭蓋台干擾事件、並公開調查結果、保障台灣媒體言論自由,H1N1肆虐期間提案為台北市基層醫護人員加保醫療意外保險。

    1999-2001 >> 罷免顏聖冠 > 【四萬人連署,罷免顏聖冠】行動 衝破第一階段門檻 綠黨聯合社運團體,周四將送件至選委會 由綠黨黨員、台北市中正萬華區選民楊慧玲、陳光宇、陳惠雯所領銜發起的市議員顏聖冠罷免案,即將在今天獲得超過5400位中正萬華區選民的連署提議。三位領銜人將於本周四上午十點,在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社運團體代表的陪同下,將罷免理由書、罷免提議書與5400人的提議人名冊,一併送交選委會。 從5月16日開始展開的這項罷免連署行動,以半個月的時間完成了第一階段的罷免提議,使得顏聖冠成為台北市第一位被提議罷免的市議員。雖然選罷法第369 條規定:“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但罷免領銜人楊慧玲表示,選罷法規定的“不得罷免”,究竟是“不得為罷免之投票”,還是“不得為罷免之提議”,其實都還有爭議,綠黨認為一個民代如果上任五個月就明顯瀆職,法律不應當限制人民還必須等七個月才能將她罷免,如此將使得罷免權的行使綁手綁腳。因此罷免案領銜人仍會將5400人的名冊送到選委會,希望選委會能夠受理收件,以便進入第二階段。如果選委會的提議是不得收件,則綠黨將申請大法官釋憲,解釋這樣的限制是否違反了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的精神。 綠黨再次重申指出,顏聖冠與父親顏錦福在滯美留學事件爆發之初,氣焰高張地批評對其長期缺席行為有所質疑的媒體及人民是“民主素養不夠”,侈言“出國讀法律也是盡議員的責任”,而後在強大的罷免民意壓力下,才礙於情勢表示道歉,這可以說是罷免力量的具體成果之一。但對於顏錦福委員一邊宣稱道歉、一邊卻又姿態高傲的告誡罷免行動應當“適可而止”,這種態度實在看不出切實的反省與道歉誠意。 由於罷免案已經達到第一階段提議門檻,綠黨將把這樣的民意要求確實送交選委會處理,留下歷史紀錄,同時突顯人民透過罷免權來監督民代的重要意義。綠黨同時再次要求顏聖冠應將缺席期間領取的兩百多萬各種補助費用退還人民,或者至少交代用處,而不是只退回三萬多元的出席費。

    會勘南昌公園地面不平要求施工改善,爭取青年公園洗手台全天供水,會勘爭取華中里增設減速慢行告示牌,要求落實中正、萬華區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普及率,協助改善環南市場公安問題,會勘解決富民地下道積水問題,協助處理遷移莒光路變電箱,要求延長華中里騎樓整平保固維護期限,爭取增置頂碩里停車格位,會勘處理德昌社區地板掏空、地層下陷問題,積極爭取將高壓電塔、變電所完成地下化,爭取恢復東門市場正門口前班馬線,會勘協助恢復西藏路交通號誌正常運作,協助捷運台電大樓5號出口劃設機車格,協助爭取雙園河濱公園增設監視器,綠堤里劃設停車格、鋪設人行道會勘,爭取環河南路人行道前增設停車格,協助處理萬大路班馬線修正改直,會勘解決萬大路水溝遇雨惡臭問題,會勘武昌街衛生下水道工程,廣州街排水溝阻塞會勘,數度爭取改善青年公園愛心園地...

  3. 2013年8月2日 · 聖冠 的服務處,自從 八月一日搬到西藏路27號,電話02-2332-7198。 每週四晚上七點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 歡迎大家來坐喔!

  4. 顏聖冠-直轄市市議會時期第九屆 性 別 女 民國57年6月20日 黨 籍 民主進步黨

  5. 2011年3月7日 ·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萬華服務處 新址:台北市萬大路424巷97號(東興市場後、三角公園旁) 檢視較大的地圖 電話:2305-5631 2305-5632

  6. 冠的服務處,已於三月一日搬新家了, 新地址是萬大路424巷97號(東興市場後、三角公園旁)。 未來我們除了繼續秉持過去熱忱的服務態度與精神為鄉親服務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