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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11月29日 · 為執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蒐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各級主管機關應依本要點附件一處理流程辦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調查採樣檢驗處理及報告

  3.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異動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FDA食字第1021351533號函訂定發布全文八點. 為執行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蒐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各級. 主管機關應依本要點附件一處理流程辦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調查採樣檢驗. 、處理及報告發生疑似食品中毒事件醫療機構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六條規定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 地主管機關報告。 三、當地衛生局於接到疑似食品中毒事件通報後,應即派員調查食品中毒發生經過,追查可. 疑食品來源及其貯藏、處理與烹調方法,並至食品中毒案件通報調查管理系統填寫「食. 品中毒事件調查簡速報告單」,傳送予相關衛生局及食品藥物管理署。

  4. 有下列情況者,應為主辦地方政府衛生局: 涉嫌食品之食品供應者所在之縣市可能涉嫌之食品供應者不只一處,則以首位就醫個案症狀發生前用餐場所之食品供應者所在之縣市其它與案件相關之縣市為協辦地方政府衛生局。 ( ) 疑似食品中毒案件符合中毒人數達50人或以上者」、「食品中毒事件有持續擴散之虞」、「社會大眾關注事件」、「病因物質特殊者(如肉毒桿菌麻痺性貝類毒素等)」其他特殊因素等原則,得填寫支援申請單向疾病管制署申請啟動流行病學調查( 附件二),食品藥物管理署得派員參與調查。 肉毒桿菌中毒通報案件,應依「疑似肉毒桿菌中毒案件處理原則」( 附件三)處理。

  5.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要點 重要疫情或群聚事件請求疾病管制署流病調查支援申請單 疑似肉毒桿菌中毒案件處理原則 肉毒桿菌中毒問卷調查表 食品中毒個案訪問表 食品衛生檢驗項目暨抽樣數量表

  6.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二) 疑似食品中毒標準作業流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

  7. 2013年11月28日 · 處理原則如下1.請農業主管機關將可能涉案之農畜禽水產品封存暫停販賣陳列會同農業單 位調查生產過程是否違法使用農藥動物用藥並請農業主管機關暫停農畜禽水 產品採收2.檢驗結果若確定係造成中毒之原因食品將涉案之農畜禽水產品會同縣市農業單 位銷毀並迅速告知農業主管機關除非危險因素解除否則應請農業主管機關 禁止該生產農戶產品之上市。 七、疑似攝食食品造成個案死亡之案件,處理原則如下: (一)經查確為食品中毒致死,由衛生局進行相關食品之調查、採樣、封存、消毒、追蹤 及檢驗。 (二)不明原因及惡意下毒致人體產生危害或死亡之案件,屬司法案件,相關檢體由司法 體系檢驗系統進行檢驗。

  8. 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方式: ( 一) 發現疑似案例時,通報學生事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或學生安全輔導室後,協助學生迅速就醫及安置未就醫學生,通知導師及家長或緊急聯絡人。 ( 二) 通報相關單位: 由學生事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通報管轄衛生主管機關。 學生事務處學生安全輔導室於事件知悉後2小時內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通報教育部。 ( 三) 學生事務處健康及諮商中心及總務處資產經營組協助管轄衛生主管機關執行調查原因及採集檢體相關工作:食物檢體、患者嘔吐物及排泄物等,並配合衛生主管機關後續處理事項。 ( 四) 總務處資產經營組得視情況要求發生食品中毒之校內廠商停止供膳作業。 經衛生主管機關判定為校內廠商責任時,並依契約規定辦理理賠、限期改善、繳納違約金或終止契約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