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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2月22日 · 政院已於12/18發函全國中央與地方各公家機關公教人員年終獎金將於春節前10日 (113年1月31日)入帳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軍公教人員除了有1.5個月的年終獎金外還有考績獎金由於7成5的軍公教人員考績可列甲等因此可以領到1個月的考績獎金換句話說多數軍公教人員在農曆過年前可以領到2.5個月的獎金。...

  2. 五、發給單位如下: ( 一) 十二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二) 十二月二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由原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三)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者,由現服役單位發給。 ( 四) 年度中原服務機關經裁撤或整併者,現職人員由新職服務機關發給;裁撤或整併前退休(伍、職)、資遣、死亡人員由承接其退休撫卹業務之機關發給。 六、年資採計如下: ( 一) 軍公教人員十二月份仍在職者,不論其當年在職年資是否銜接,依下列規定,由發給單位依其實際在職月數合併計算後,按比例發給。

  3. 最新消息. 行政院訂定之112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20日臺教人 ()字第1120126002號函轉行政院112年12月18日院授人給字第1124002162號函辦理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按前開發給注意事項第三點規定如下: (一) 依月支薪俸及專業加給(或學術研究加給)之合計數發給,主管人員、112年12月支主管職務加給(含兼任主管及代理主管)及簡任 (派)非主管人員比照主管職務核給職務加給有案者,另加主管職務加給或比照主管職務核給之職務加給發給。

  4. 2023年12月22日 · 年關將至行政院已發函全國各機關軍公教人員的年終工作獎金將在113年1月31日入帳根據規劃軍公教人員除了有1.5個月年終獎金外考績獎金則另計由於7成5的軍公教考績可列甲等可領到1個月考績獎金因此多數的軍公教人員在農曆過年前可領到2.5個月的獎金行政院指出為激勵現職軍公教人員士氣慰勉工作辛勞特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5. 2024年1月30日 · 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去年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去年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不過若軍公教年終考績及另予考績遭列丙等以下以及年度中受記過以上的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平時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都不會拿到年終工作獎金。 除了年終工作獎金之外,軍公教另有考績獎金,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員年終考績甲等將有1個月獎金;乙等則為0.5個月獎金。 (編輯:楊凱翔)1130130. #年終. #軍公教.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6. 100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 (部分內容修正請參考以下重要摘要) 日期:100-12-27. 一、 依據行政院100年12月26日院授人給字第1000063087號函辦理. 二、 本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一) 規範退休再任有給公職人員就該期間之年終慰問金或所任財團法人等職務之年終工獎金則一支領。 (第4點第6項) (二) 退休再任辦理重行退休,並得支 (兼)領月退休金人員之慰問金由最後服務機關學校依其支 (兼)領月退休金比例按規定方式計算發給。 (第4點第7項) (三) 領受月退休金後,再任公職者,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2項規定於100年4月1日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權利前(100年1月1日至同年3月31)之任職期間得依比例兼領年終工作獎金及年終慰問金。

  7. 2021年12月3日 ·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十二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十二分之一計算發給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八)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人員,依其當年實際服役月數比例計支。 四、發給日期:春節前十日(一百十一年一月二十二日)一次發給。 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發給單位如下:(一)十二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二)十二月二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由原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三)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者,由現服役單位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