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 (英語: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舊稱 英國屬土公民 (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 ),是指憑藉與 英國海外領土 之關係取得 英國國籍 之人士。 沿革 [ 編輯] 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 [ 編輯] 參見: 英國國籍法歷史. 在《 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 》於198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後,原有的 英國及殖民地公民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被重新劃分為三大類別: 英國公民.

  2.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 (英語: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舊稱 英國屬土公民 (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 ),是指憑藉與 英國海外領土 之關係取得 英國國籍 之人士。 沿革. 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 在《 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 》於198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後,原有的 英國及殖民地公民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被重新劃分為三大類別: 英國公民.

  3. 為讓香港人選擇與英國保留某種關係,香港殖民地政府為合資格的香港居民簽發沒有居英權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英國屬土公民護照持有人必須在回歸前,申請轉為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才能成為英國海外公民

  4. 英國海外領土公民 (英語: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舊稱 英國屬土公民 (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 ),是指憑藉與 英國海外領土 之關係取得 英國國籍 之人士。 沿革 [ 编辑] 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 [ 编辑] 参见: 英國國籍法歷史. 在《 1981年英國國籍法令 》於198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後,原有的 英國及殖民地公民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簡稱CUKC)身份被重新劃分為三大類別: 英國公民.

  5. 為此,英國政府已作出相應行動,准許部份在1976年6月30日以前生於香港的尼泊爾護照持有人成為 英國海外公民 。. 這類人士如果願意的話,更可隨時申請登記成為英國公民,並取得居英權 [6] [7] 。. 在2008年9月30日, 英國 倫敦 的 高等法院 裁定,1997年 香港主權 ...

  6. 英国海外领土公民 (英语: 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 ),旧称 英国属土公民 ( 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 ),是指凭借与 英国海外领土 之关系取得 英国国籍 之人士。 沿革 [ 编辑] 1981年英国国籍法令 [ 编辑] 参见: 英国国籍法历史. 在《 1981年英国国籍法令 》于1983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后,原有的 英国及殖民地公民 (Citizen of the United Kingdom and Colonies,简称CUKC)身份被重新划分为三大类别: 英国公民.

  7. 英國國民海外)於1980年代因 香港前途問題 而設立,讓香港的 英國屬土公民 登記,以便他們在 香港主權移交 以後,繼續與英國保持關係。 [3] 憑香港關係而取得的英國屬土公民身份在1997年7月1日失效,有關人士可在1987年起登記成為英國國民(海外),登記程序在1997年終止,先後有340多萬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登記。 英國國民(海外)終身有效,不會因為取得其他國籍而失效,但不能由子女及後代承繼。 所有英國國民(海外)都有權申請 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 [4] 英國國民(海外)在英國國外可享用英國的領事服務。 [5] 如果身處沒有英國駐館的地方,則可以用 大英國協公民 身份使用大英國協國家的領事服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