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4年3月27日 · 27 Mar, 2024. 問題摘要: 拋棄繼承備查僅是形式效力如有拋棄繼承即使法院不准備查仍可能有已生拋棄繼承效力惟因無備查如有爭執者必須透過訴訟方式確認因此查詢固然是重要判斷方式絕不能因為沒有查到就當作一定沒有拋棄繼承效力。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拋棄繼承就是繼承人表示不繼承被繼承人的任何遺產及債務除非債務大於遺產數額或另有規劃否則不會拒絕繼承遺產。 棄繼承的基本步驟: 提交必要文件:繼承人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書面聲請,包含拋棄繼承人的信息、被繼承人的姓名、最後住所、死亡日期和地點,以及其他繼承人的詳細信息。 法院的處理:法院將審查拋棄繼承的聲請是否合法,並根據情況進行備查、通知相關繼承人,或進行公告。 合法的拋棄繼承會被接受,不合法的將被駁回。

  2. 2011年1月2日 · 在遺產分割案件中所謂的原告因分割所受利益」,即為原告在遺產分割完畢後所能分得的遺產價值通常的計算方式就是將遺產總價值乘以原告可以繼承的遺產比例民法第11411144條規定參照)。 因此,實務操作上,在分割共有物訴訟中,常見的情形是由持份比例較低的共有人當原告起訴。

  3. 2021年2月15日 · 我們想讓你了解的是. 被繼承人死亡後,手足間為遺產,反目成仇,甚至遺產被盜領,或房屋被偷過戶都是常見的糾紛,但是基本上這種犯罪,除了在死亡後擅自提領或處分較容易成立犯罪,在生前有提領存款或處分財產,即使被繼承人精神上狀態有障礙,難以認定。 遺產侵占大致分為在被繼承人生前的存款盜領、偷過戶土地及死亡存款遺產侵害,關於如何證明有盜領或侵害行為,以及訴訟上應如何請求均為實務上重大爭議。 對於繼承人及遺產規劃影響重大,應有了解之必要。 沒有人不希望家和萬事興,不過有時事與願違,被繼承人死亡後,手足間為遺產,反目成仇,甚至遺產被盜領,或房屋被偷過戶都是常見的糾紛,但是基本上這種犯罪,除了在死亡後擅自提領或處分較容易成立犯罪,在生前有提領存款或處分財產,即使被繼承人精神上狀態有障礙,難以認定。

  4. 本團隊負責人詹豐吉律師長期以遺產案件為主要研究及處理領域,長期協助當事人辦理遺產繼承、遺產分割、請求特留分、遺產侵害等,故於民國98年間,邀集國內有志於此之律師同道,並結合其他專業人員。團隊成員對於家事案件處理,深具有實務經驗,並適時出具專業、妥適法律諮詢意見,在 ...

  5. 2017年10月23日 · 就是在現行採取法定限定繼承下,於繼承人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有必要時得延展之。 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因此在現行法下沒有選擇拋棄繼承之繼承人即需要製作遺產清冊陳報給法院。 內容基本上包括死者的債務、債權、財產狀況、已知的債權人還有債務人等等事項。 而沒有繼承人或繼承人有無不明的情形下,選任之遺產管理人應於就職後「三個月」內編製 (參見民法第1179條第2項前段)。 另外,就是遺囑執行人的話,若被繼承人的遺產內容複雜或所涉及的權利義務範圍複雜,就有編製遺產清冊的必要。

  6. 2017年10月28日 · 新聞摘要: 桃園市吳姓男子5年多前過世後,留下價值上億元的遺產,子女開始爭產,1年多年,長子突然拿出一分父親在9年前作的代筆遺囑,內容是所有遺產由長子獨得。二個弟弟不服,認為父親在10年前曾因車禍傷及頭部,治療後智力受損,後來確診失智症「怎麼可能作代筆遺囑」,且父親過世後 ...

  7. 說明: 「履行分割遺產協議之訴」意義為何?全體繼承人就被繼承人之遺產達成分割協議,惟部分繼承人拒絕履行協議,因此繼承人請求全體繼承人共同履行分割協議書之訴,即屬之。是「按繼承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提起請求履行協議分割遺產契約之訴,其訴訟標的對於繼承人全體必須合一確定,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