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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2月26日 · 這是一個喜歡偷窺別人,以及被人窺視的時代──《我愛偷窺》. 你是否曾經打開網路搜尋引擎,輸入朋友的名字作為關鍵字,尋找對方在網路上的一切行為紀錄?. 本文為清華大學 106 年度【媒體與史學】課程作品. 你是否曾經打開網路搜尋引擎,輸入 ...

  2. 2018年10月19日 · 知青們的 IG 打卡新聖地,中央研究院院區的祕境景點. 煩惱厭世請離開!. 草地野餐開趴啦 有魔法的白千層小徑,森林系夢幻場景 「胡適,打擾了」 錯過會遺憾的好品味故居 登上小丘秘境,與蔡元培一起喝咖啡 隱身森林的變形蟲:隨拍即美的清水模 ...

  3. 2023年11月27日 · 但兩者對如何處罰,有不同見解。 蘇慧婕解析,釋字 509 號在審查誹謗罪時,認為「檢察官或自訴人需舉證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也就是把罪刑的適用範圍限縮到「真正惡意原則」,需具「真正惡意」才處罰。

  4. 2020年7月5日 · 歷史有很大一部分是史料閱讀與詮釋,但是課本已經是被精簡到不能再精簡的文字,國中生本身理解能力還在發展中,只讀課本可能會被過於簡約的文字弄得一頭霧水,因此我在上課時,除了教課本上的內容,會盡量安排相關的資料或故事幫助講解,讓 ...

  5. 2019年6月21日 · 「就是你做的! 鐵證如山,還想狡辯! 」社會大眾總是期望法官都能找到無懈可擊的關鍵證據,以最嚴謹的科學方法仔細檢驗,一錘定音,百分之百證明被告有罪與否。 而在整個審判的過程中,證據,就是形成法庭中敘事最重要的關鍵。 但證據並不會自己說話,法官怎麼認定、詮釋才是重點。 自由心證 = 法官說了算? 金孟華解釋,依據刑事訴訟法,證據可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證據能力,另一個是證據價值(證明力)。 先確定這個「人、事、物」有能力成為證據,再進入法庭讓法官判斷。 圖說設計│林婷嫻、林洵安. 證據能力,講的是它作為證據的一個基本門檻,什麼樣的證據才有資格作為法官認定事實的證據。 一旦該項證據過了法律設定的最低門檻,它具有證據能力以後,它的價值高低是由法官自由心證來判斷。

  6. 2020年6月29日 · 當我們不認識某個人,或無法與他們溝通,或沒有時間深入了解他們時,我們相信可以透過他們的行為和外表來了解他們。. 透明性的概念有長遠的歷史。. 1872 年,達爾文(Charles Darwin)在首度發表著名的演化論文的13年後,出版了《人類和動物的情感 ...

  7. 2016年6月28日 · 我保證你會目瞪口呆。 一位記者發現在三十六小時內,有一 五間公司在追蹤他的網路使用。 二 一 年,當你瀏覽一些看似無害的網站(像是Dictionary.com),它們會在你的瀏覽器上安裝超過兩百個追蹤cookie。 你的智慧型手機也沒什麼不同。 應用程式同樣會追蹤你。 它們追蹤你的位置,有時會下載你的通訊錄、行事曆、書籤和瀏覽紀錄。 二 一三年,饒舌歌手Jay-Z與三星攜手合作,人們只要下載某個應用程式,就可以在Jay-Z新專輯發行之前先聽為快。 這個應用程式要求查看手機上的所有帳號、追蹤手機的位置,還有追蹤使用者用該手機跟誰講電話。 憤怒鳥遊戲甚至會在你沒有在玩遊戲時,蒐集你的位置資料。 康克斯特(Comcast)這類的寬頻公司也會監控它們的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