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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3日 · 原因出在代筆遺囑」,必須要與遺囑沒有利害關係的3個人由被繼承人口述遺囑內容1個證人筆記另外2個負責見證跟簽名。 在裴祥泉的遺囑裡,見證人是漢星公司員工,原本可以當證人,但是要命在於遺囑裡說,要給漢星公司員工20%,他們頓時就變成利害關係人,原本不能當證人,這也是一審認為遺囑無效的原因。 但是後來再進一步確認後,發現裴祥泉在寫遺囑時,就已經提醒這幾個人不可以當見證人,而這幾個員工當場同意不拿任何公司分到的遺產。 所以二審與三審才會認為,既然見證人不是利害關係人,遺囑就有效了。 針對剝奪繼承權,二審法官認為遺囑有效,但是剝奪繼承權的部分沒有效力。

  2. 2022年10月28日 · 預先規劃「2招」處理稅金、保險. 2022/10/28. 媽媽寶寶. 房屋資產之繼承若持分擁有人過多不僅難以靈活運用也必須負擔稅金與保險費用當其中一人財務狀況不佳時更可能牽連所有持有人。. 在面對遺產繼承時除了不將家庭財務計畫寄託於此 ...

  3. 2023年11月30日 · 建議1:優先建立緊急預備金. 將一部分遺產作為緊急預備金,約6至12個月的生活開支,以應突發狀況。 定存是一個比較保守的投資方式,風險較低,收益也較低,但流動性好且保本保息,是一個不錯的緊急預備金選擇。 建議2:投資分散多元化. 考慮將一部分資金投入不同資產類別,如定存、股票、債券等,以降低風險。 他建議透過「追蹤大盤指數的股票及債券ETF」進行全球性資產配置,並且定期再平衡; 反之,較不建議個股投資,因為股票是一個風險較高的投資方式,雖然收益可能較高,但需要一定的投資知識和選股眼光。 除非對股票投資有一定了解,可考慮買入個股,但也要注意分散風險,切勿將所有資金都投入到同一支股票中。 建議3:注意退休保險. 檢視醫療保險、長期照顧保險是否足夠,確保在退休時有醫療保險及長照金可做備援。

    • 讓財富傳承更完整?保單規劃不可少
    • 優點1:合法節稅
    • 優點2:預留稅源
    • 優點3:保有資產分配權
    • 優點4:保有資產彈性

    若能在有生之年,提前做好資產規劃跟分配,能大幅避免子孫們為了錢鬧得家庭失和。針對傳承,安永家族辦公室執業會計師林志翔說,家族財富不僅面臨著外部環境因素(如宏觀經濟、產業景氣、政策法規等)帶來的風險,也可能有不可忽視的內部風險(如債務風險、婚姻風險等)。建議規劃時,需要做好各種風險的整體診斷評估。 他分享,透過「保險」進行家族傳承,共有4大優勢:合法節稅、預留稅源、資產分配與資產保全。因此,在做財富傳承時,不妨可將保險納入,讓規劃更全面。 延伸閱讀: 越無聊行業居然越好賺?名醫發現有錢人「最快樂3件事」出乎意料

    林志翔指出,適當配置人壽保險,可合法減輕稅負削弱財產傳承的額度。若要保人與被保人為同一人,依照按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保險金給付指定受益人的金額可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 此外,根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受領死亡給付的受益人(每一申報戶)在新臺幣3,330萬元以下,可免計入基本所得額。也就是說,若受益人不止一位,同時分屬不同申報戶,則可「分別」享有3,330萬元基本所得免稅額。

    遺產的分割與處分是在「繳納遺產稅後」才可開始進行的階段。然而,許多高淨值人士的遺產多為股票、不動產,子孫未必有足夠的現金,能夠支應繳納遺產稅。 雖然現行法規有實物抵繳可採用,課徵標的物可抵繳多少稅款、是否有抵繳上限、抵繳申請流程與應備文件等,但是都遠不如用手邊現有之現金即時繳納來的便利。 因此建議,在生前提前購買保險,便可以透過保險公司給付各受益人身故保險金,作為繳納遺產稅的現金流,避免遺產稅金不足的困境。

    相較於直接贈與現金給子女,購買受益人為子女的保單,上一代(保單中的要保人)能保有資產的控制權,可隨時依個人意願變更受益人、調整受益人順位或分配比例。 再加上2015年金管會分期給付規定實施後,投保給付身故、全殘或滿期保險金等壽險時,要保人可自行選擇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舊有保單也可自原先約定的一次性給付,透過批註方式改為分期給付。 因此,透過壽險保單的約定,可以間接管理子女使用受益金的方式,降低子女一次領完保險金之後,發生因為欠缺理財規劃而揮霍一空的狀況,或遭有心人士詐騙利用的可能性。 林志翔指出,另外,由於保險公司給付理賠金是基於保險契約條件成就,約定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指定受益人的身故保險金,並非被繼承人的遺產,因此其他繼承人不得依民法特留分規定主張要求分配該理賠金。 如此一來,除了有助於...

    若平時有妥善規劃將部分資產投入保險商品,當家庭因故陷入財務危機時,所受領的生存保險金可保障基本生活,也可中途解約取回保單價值準備金做為急用。 林志翔解釋,在多數情況下,若保險受益人不是債務人,則債權人無法強制執行該保險給付,達到債務隔離的效果。但實務上,個案情形仍應視法院判決而定。 保險在因應婚姻失和風險時,也具有資產分割預防功能。在婚姻存續期間,受領親人的身故保險金或生存保險給付,因屬「贈與、繼承取得」,故無需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計算範圍內。 若能善用保險工具和專業人員的協助,就能達到財務規劃、債務隔離及資產分割預防等資產保全功能。 (本文獲橘世代授權轉載,原文為:為什麼有錢人用「保險」做財富傳承?4隱藏優點公開)

  4. 2023年10月5日 · 害怕被拋棄和被拒絕對追逐抗議者來說他們對關係的變化很敏感有著害怕被自己在乎和重視的人拋下的內在心結」。這個敏感的內在系統特別容易接收到拒絕拋棄否定的訊息

  5. 2012年11月9日 ·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除平時於市政府行政大樓及區公所設置法律諮詢服務處外將於101年12月6日晚上七時至九時邀請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蔡顯鑫講授生活中的親屬繼承法」,提供各位市民最新親屬繼承法相關的法律常識新北市政府聘請法律扶助顧問受理市民諮詢法律問題經常被詢問的問題諸如結婚離婚夫妻財產扶養繼承等在法律扶助顧問詳細解說後民眾都能充分了解法律規定。 但所謂「預防勝於治療」,法制局希望民眾平時可以充實法律常識,如每個人都能知道法律的規定,不但可以保護自己的權益,也將可降低糾紛的發生。 因此,法制局藉由本次「新北市生活法律講座」,邀請蔡顯鑫主任檢察官講授「生活中的親屬繼承法」,希望民眾多了解最新親屬繼承法相關的法律常識,如遇到問題也能順利解決。

  6. 5 天前 · 畢竟每個人都有情慾自由,婚姻只是一個法律上的形式,而你也沒有做錯什麼。儘管如此,我還是懂你會自責、會難過、會受傷、會生氣、會憤怒,覺得自己沒有扮演好子女的角色,讓父母的關係失和,也覺得爸爸怎麼可以不扮演好父親的角色,就這樣拋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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