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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3月6日 · 台灣目前的資遣待遇在接獲通知後10天內陸續進行協議討論,美國方案是提供給員工至少16周的遣散費,工作每滿一年會再加2周。 延伸閱讀: 「能源界Uber」泓德創新板上市! 助攻下小企業買綠電,拆解背後的一條龍模式. 責任編輯:林美欣. Goolge想加入AI搜尋大戰,錢夠了嗎? 董事長曝成本暴增10倍,一年可能要燒60億 Google急了! 皮蔡逼員工每週兩小時教會Bard,自信喊「成功產品不用先進入市場」 Bard笨手笨腳,一點也不Google! 皮蔡為何不被員工挺?

    • 兼職分為 2 種:承攬、僱傭差在哪?如何分辨自己的兼職型態?
    • 想兼職幫自己加薪,如何節省賺外快的成本?
    • 公司禁止員工兼職,可以不遵守嗎?

    此次引發爭議的關鍵之一,就是博客來、李姓婦人對承攬、僱傭兩種兼職關係的認知差異。承攬與僱傭關係有何不同?在勞工保險、勞工退休金、健康保險、保費、所得稅額等 5 大面向的福利與義務,分別是什麼?隨著「過度就業」成為新職場風潮,關於兼職的權益與義務,將在未來愈來愈重要! 兼職的形式會影響健保費、預扣稅額,工作者不得不注意。舉例來說,兼職的小花在努力完成一個設計案後,收到 3 萬元設計費,她要被扣 633 元的健保補充保費,以及 10% 的執行業務所得稅 3,000 元,作為預先扣繳稅額。 計算扣繳額度與兼職成本前,釐清兼職型態是必要的。 一般來說,上班族的兼職有兩種型態,一是「承攬關係」,像是接設計或企畫案、為雜誌寫外稿、翻譯小說等形式,可自由決定工作方式,具高度自主性,只要按期交件即可;二是「...

    透過上述觀念,我們來模擬小花的兼職情境:她是一位上班族,工作之餘會接廣告公司的企畫案,每年的兼職收入大約 20 萬元,雇主會分 5 次給付,一次給付 4 萬元。 首先,她與廣告公司是承攬關係,企畫報酬為「執行業務所得」,這筆所得產生的費用包括:健保補充保費、預扣所得稅額、執行業務所得稅。依此,來推算她每年的兼職成本。 因此,小花兼職的整體成本為:4220 元 + 2000 元 = 6220 元,但事先會被預扣 1,8000 元。 了解兼職的成本,有助於工作者調整接案的費用。工作者可將補充保費、執行業務所得視為成本,放在接案的費用中,將成本轉嫁給公司,亦或採用多次給付報酬的形式,例如將每次給付額由 4 萬元降成 2 萬元,分 10 次給付,減輕補充保費與預扣所得稅的負擔。 在弄清楚自己與原公司...

    《憲法》保障人民選擇職業的自由,《勞動基準法》也沒有規定勞工不行兼職,在保障勞工的職業自由下,勞工在外兼職只要不影響本業,雇主是沒有權利要求勞工如實告知。 即使公司與勞工簽訂「兼職禁止」條款,例如「員工在職期間,除經公司同意外,不能直接或間接兼職其他工作,如有違反規定,公司得終止僱傭關係」,該條款也不必然有效。法院裁判「兼職禁止條款」是否有效的要件,與「競業禁止條款」成立的要件大致相符。 簡言之,以保障雇主的正當營業利益及營業秘密為前提,員工不到與原公司營業利益衝突的組織兼職,通常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如果白天在報社工作,晚上去酒吧駐唱,兩項工作顯無利益衝突,駐唱也不會損及報社的營業利益,這就是合理的兼職行為。 過往法院(彰化地院 108 年度勞訴字第 46 號)曾做出「兼職禁止條款有效」的判決...

  2. 2021年3月3日 · 台灣員工去年平均月薪42K、總工時下降,你的薪水在中上嗎?. 根據主計總處公布的統計結果,2020年全體受僱員工常性薪資平均為4萬2498元,較2019年成長1.47%,然而在疫情壟罩之下,各個產業的差異在哪?. 經理人月刊. 你的薪資和其他產業相比,算高嗎 ...

  3. 2021年1月23日 · 無論主管使用何種方式指派工作給部屬,都應依法登載工作時間、做成出勤紀錄,沒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可以被處9到45萬的罰鍰。 形式上並不拘泥在紙本打卡,無論是門禁紀錄或是電子、線上紀錄都可以,要注意的是,《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指出:出勤紀錄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另外當員工未申請加班但主張有加班時,假如公司沒有異常管理的機制以證明此員工沒有在工作,則勞動局會以出勤紀錄為依據,超時的時間就會被直接認定為加班時間,並且應依法核算加班費。 部屬回覆4:「好的,但有符合一例一休嗎? 《勞基法》第36條,也就是俗稱的「一例一休」指出,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變形工時不在此限。

    • 哪時候會發年終獎金?一般來說, 年終獎金發放時間通常會跟發薪水一起,今年照理說會跟著 2 月發薪日,但月底發薪或月底發放獎金的公司,不可能在過年期間或過完年才發放,通常會在放假前一天發放完畢 。
    •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
    • 年終獎金還要繳補充保費?有些人領到年終獎金之後,發現薪資單上還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這又是什麼費用?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需要扣繳補充保險費!
  4. 2020年11月9日 · 我們每次解雇員工,資遣費都會是數個月的薪水(從一般獨立工作者的四個月薪水,到副總裁的九個月薪水不等)。 因此我們才說: 表現平庸的員工,會領到優厚的資遣費 。

  5. 2012年10月1日 · 儘管一般人多半都聽過,這個即將改變過去我們對個資處理態度的新法,真要問裡頭說些什麼,恐怕大家都是一知半解, eCounsel (天遠律師事務所)法律部落格 ,對個資法應注意的重要地方,有相當多「重點提示」,以下轉載該落格《 員工資料外洩:公司會計、助理、HR…全部中槍! 》一文,供大家參考: 傳統上大家總以為,和公司有關的違法事件,全部應該由老闆去扛,一切責任與員工無關。 然而,個資法今天 (10/1) 正式上路,它對於全台灣的所有公司(包括上市櫃、中小企業、甚至是服飾店與餐廳)以及公司員工所造成的影響,絕對不亞於慧星撞地球,我們就先從員工資料談起。 任何公司不問大小,除非老闆兼撞鐘,否則都會有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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