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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0月3日 · 地政局針對民眾購買預售屋常見詐騙部份,做了以下二部份說明: 1.預售屋詐騙手法有哪些? 2.要如何避免被騙? Q1.預售屋詐騙手法有哪些? A:因為預售屋是在建或正要蓋,加上付款輕鬆,所以歹人很容易利用買家的成家夢想,讓人上當,以下7種方式最常見,我們就來一一破解! 1.網路專家教你集資 買房 、0元買房:...

  2. 2 天前 · 對有在煮飯的家庭而言,每天處理廚餘是件麻煩事,許多人會選擇購買「廚餘處理機」。不過近日一名網友就好奇,反正最後都要丟掉,「為什麼還要花超過萬元,買一台機器來處理垃圾?」不少過來人就列出廚餘處理機4大優點,並點名2類人超需要。

  3. 2024年1月22日 · 賣厝阿明/不意外折翼的房仲鐵人 汪雋明 賣厝阿明/實價登錄2.0揭露買賣資訊 究竟是遏止炒房還是明碼標價 ... 賣厝阿明/你知道重購退稅有幾種方式? 退稅標準如何認定 ? 賣厝阿明/買房看風水 帝王方位最好?專家親自破解迷思 賣厝阿明 ...

  4. 2023年5月3日 · 「驗屋」的程序並沒有次數上的限制,大部分會有2-3次,先初驗後針對買方有發現的小問題做處理後,再來複驗,如有發現其他狀況,就會在修復後安排再次複驗,在買方複驗確認都沒問題後,建商就會約定時間完成交屋手續。 而在驗屋通知單上會告訴你什麼時間需前往驗收,假如自己的行程比較難安排,也記得跟建商溝通其他日期延後驗屋。...

    • 到期未續約,引發下列二種情況
    • 不定期契約,可用《土地法》解法
    • 預防產生不定期契約的應注意事項

    房客在租約到期後,若未與房東續約卻續住的話,會出現二個情況: 1.公證租約,可以請法院強制執行:若合約在簽訂完後經過法院公證,將來任一方違約,他方可以免透過上訴程序,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發公文通知房客離開房屋。 2.未公證租約,變不定期契約:若合約是沒有經過公證的合約,而房東在契約到期後也未與房客簽訂新契約的話,房東與房客的關係將變成“不定期契約“。法源來自《民法》第451條:「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意思就是強制將“定期契約“轉換成“不定期契約“。這樣的情況下,要和房客解約就會變得比較麻煩,但仍然有辦法,例如像阿惠要把房子收回自住的情況,就可以依《土地法》的規定要回房子。

    根據《土地法》第10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者,出租人可向承租人收回房屋(僅限不定期契約適用): 1.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2.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3.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4.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5.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6.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綜上所述,阿惠可依《土地法》第100條第1項的規定,寄發存證信函,告訴房客要將房子收回來自住,並約定相當期限,請房客在期限前搬家走人,否則就要上法庭調解。最後我們來談談要如何預防“不定期契約“的誕生,除了公證外,其實還有其他的方法哦!

    1.契約到期前,提前通知房客搬走 提前一個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房客,契約即將終止,請房客在期限內搬走,否則將訴諸法律,一般房客通常怕麻煩,收到存證信函就會乖乖收拾房間了。 2.在合約上寫明“絕不續約“或“續租重新簽約“ 如果房東有把房子收回來自住的計劃,最好在合約裡加註「租賃期限到期後,租賃關係自動消滅,絕不續租」的條款,並將合約公證,或者在契約寫明「若房客在租賃期限過後要求續住,必須重訂新合約」。 這些在簽約的時候就必須與房客溝通清楚,若房客不願意,房東也就能早點拒絕不適合的房客,避免後來的麻煩。以上這篇關於處理退租的資訊,希望有幫到你哦! 文章授權來源:《賣厝阿明》官網 影片授權來源:《賣厝阿明》官方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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