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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12日 ·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凱聚炒股合機炒股假離婚等三案去年被判刑3年10月確定扣除之前已執行完畢的1年1月去年5月帶職帶薪回籠今年3月提報假釋法務部矯正署複審多日認為他有悛悔實據12日通過其假釋案同日發公文給花蓮地檢署與自強外役監傅崑萁近日就會出獄。 矯正署審核傅崐萁的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在監表現、再犯風險、執行率達57%,考量他已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失,經過多日討論多日,認為已有悛悔實據,12日通過其假釋複審案。

  2. 2024年4月29日 · 汪浩昨日晚間在臉書發文表示傅崐萁與台青座談時分享自身的經驗傅崐萁已經是台灣的傳奇」;他怒批,「什麼傳奇多次入獄弊案纏身還可以當國民黨立法院總召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此文一出,也引來大批網友回應「多次入獄對某些人的認知,說不定和黑幫一樣,是當成榮譽勳章」、「是更生人的傳奇吧?...

  3. 2 天前 · 2018年9月12日傅崐萁涉及合機股票案判處 有期徒刑 8個月定讞 [3] , 內政部 宣佈依法自即日起解除其縣長職務隔日送達解職令 [4] ,由 花蓮縣政府 秘書長顏新章暫代職務,其後 行政院 指派 法務部 政務次長 蔡碧仲 代理縣長直至12月25日任期屆滿。. 同年9 ...

  4. 其他人也問了

  5. 2020年5月18日 · 人稱花蓮王的現任無黨籍立委傅崐萁日前因1997至1998年之間的炒股案遭到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要入監執行兩年十月徒刑內政部表示傅崐萁未被宣告褫奪公權將可以帶職帶薪入監引發各界譁然

    • 壹:高院更一審的關說傳聞:是陳情或是關說
    • 貳:高院上訴審時的關說傳聞:「太多人做了很多事!」
    • 參:高院更三審的關說傳聞:只有蔡聰明傻傻的結案
    • 肆:連高院書記官長都接到傅崐萁的關說電話
    • 伍:立委關說司法的根源:司法院有法案提案權,立委予取予求
    • 陸:明確定義「關說」界限的關鍵─賴浩敏定頒的關說規範

    何謂「關說」,直白的說,就是「關起門來說」,但是,像傅崐萁這樣「司法關說」,竟然說到司法圈內幾乎人盡皆知程度,確是罕見。 據筆者訪查「司法內部人」所悉,「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的焦點,從未涉及論罪之有無,幾乎都是在「請假」、「延滯審判」、「再開辯論」、「解除出境限制」等審理程序上。傳聞最盛的,當屬高院審判長楊炳禎、受命法官朱光仁及陪席法官陳春秋承審的更一審判決,捲進傳聞的司法高層,包括司法院秘書長范光群、高院院長黃水通,還有就是楊炳禎、朱光仁、陳春秋。 據「司法內部人」透露,當時,正值更一審進行辯論程序之際,傅崐萁因要爭取國民黨提名競選花蓮縣長,乃具狀請假要求延期,審判長楊炳禎及陪席法官陳春秋,都已被「說服」,唯獨受命法官認為傅崐萁是為了延滯訴訟,堅持不准,最後,合議庭即在傅崐萁未到庭情況下...

    「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其實,並不止更一審的關說傳聞而已。上訴審的審判長趙功恆撤銷一審改判,判完後,司法院即要外放他到某離島法院院長,但經聯合報記者王文玲報導,揭發關說傳聞,人事案才在人審會中被擋下。這段過程,據筆者查悉,是司法院某高層官員知有立委關說、推荐趙功恆,實在看不下去,才洩漏消息給王文玲,司法院官派的人審委員也罕見的出現反對票,才使這段關說傳聞檯面化。 有位高院退休的資深庭長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太多人做了很多事!」,道出了關說傳聞的「眉角」。 首先,傅崐萁的炒股案(台鳳案部分),台北地院一審原判刑6年,褫奪公權4年,可是,趙功恆的上訴審從輕判刑4年,又認定無宣告褫奪公權必要;其次,傅崐萁是立委,常常未到、請假,因此,趙功恆將炒股案「切」成2部分先後判決,傅崐萁與另2名共同被告...

    還有,更三審前後審判了近4年,歷經2位受命官、2位審判長,這才結案、宣判延滯審判痕跡也很明顯。例如,前後2任受命法官─陳博志、梁耀濱都進行很久的準備程序,前任審判長劉壽嵩雖然辯論過一次,卻未結案,直到蔡聰明接任審判長,這才結案宣判。 了解更三審審判程序的某位高院退休資深庭長,又意有所指的說:「梁耀濱在陳博志、劉壽嵩的時候,可能結案嗎?只有蔡聰明傻傻的結案,難怪事後院內有人說蔡聰明笨⋯。」,這位「司法內部人」的說詞,似乎又影射了「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的確不是空穴來風。

    「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對象,並不限於承審法官。例如,某位高院書記官長L就坦承,他曾接獲時任立委的傅崐萁2次電話關說,請求解除出境限制,L官長告訴傅崐萁:「現在的青壯法官,不說沒事,越說越死,不要去說較好,您有意見,直接向承辦法官說!」,傅崐萁聽L官長這麼說,一直嘿嘿笑。 L官長並非傅案的承審法官,與傅崐萁也無公誼私交,傅崐萁都敢打電話請託、關說了,由此可知,傅崐萁涉訟能夠延滯廿年才定讞,動用所有可用人脈,四處請託或關說,且多數能如願,應是合理的推論。

    以上的「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都是屬於請求「請假」、「延遲審判」、「再開辯論」、「解除出境限制」,傅崐萁之所以膽敢肆無忌憚的四處打電話、寄信關說,合理的推論是:傅崐萁知道,依當時的司法規範,從事「審判程序」的私下請求或請託,只要不涉及賄賂,也不涉及審判實體的「失輕失重或顛倒黑白」等違法性請求或請託,都只算是「關心」、「關切」或「陳情」,而他傅崐萁也不是唯一的一個,涉案「前賢」劉松藩、何智輝都有前例可援。 再考量當年的司法、立法的互動生態,司法院有法案提案權,卻無行政籌碼,為了法案或預算案能順利通關,必須與立委做公關,甚至請託立委幫忙,立委提出關說或請託,要求司法院回饋,甚至予取予求,司法院只能委曲求全或虛與委蛇,早已是司法界眾所周知的事實。 因此,司法院對於立委這種請求或請託,只要不涉及審...

    一刀切開「關說」、「關心」與「關說」模糊界限的關鍵,是前司法院院長賴浩敏於101年11月定頒的《司法院及所屬機關請託關說事件處理要點》。從此以後,只要「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各機關之司法案件或其他業務事項提出請求」,無須違法性請求,即能論關說,立委假藉職權關說司法的亦焰方才稍戢,不致如此明目張膽。據悉,已逝的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即是因不理會立委的請託,故在立法院才頻頻被刁難(林錦芳獲總統提名司法院副院長,在立法院關卡阻礙重重,即是其一。)。 最後,筆者必須強調的是:「傅崐萁的司法關說傳聞」,均是來自「司法(或高院)內部人」,真實性極高,不過,平心而論,即便均屬實,依101年定頒的新規範,這些披著「陳情」、「關切」或「關心」外衣的「關說」,依98年間的司法院舊規範,也很難逕認是「關說」,...

  6. 2024年1月30日 · 傅崐萁認為原偵查機關不起訴處分自行創造出人民不知道貪污治罪條例與證券交易法的概念但事實上涉犯貪污罪遭判刑確定不可能繼續擔任公務員或成為公職候選人兩罪仍有差別請求法院准許他提起自訴。...

  7. 2021年5月13日 · 傅崐萁入監服刑近一年 13日晚間假釋出獄. 2021/5/13 17:23(5/13 21: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祈蕭博文13日綜合報導無黨籍立委傅崐萁炒作凱聚等股票判刑定讞去年帶職入監服刑在外役監收到保護命令後今天晚間7時許假釋出獄刻意從側門離開避開媒體須在24小時內到花蓮地檢署報到花蓮自強外役監教化科長林華彥晚間接受媒體採訪指出,今天晚間約7時收到台灣高檢署的保護管束命令電子公文後,隨即釋放傅崐萁,約晚間7時30分釋放。 林華彥指出,因尊重傅崐萁個人意願,改以側門離去,僅知道有司機來接,並不清楚有沒有其他人來迎接;由於傅崐萁已被裁定假釋期間付保護管束,按規定將於24小時內至花蓮地檢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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