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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 計畫說明:. 勞工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 ...

  2. 一、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下: (一)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 (二)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及檢討。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一)辦理計畫說明會、資訊系統操作說明、地區性之行銷規劃等會議。 (二)受理及核定事業單位研提之訓練計畫。 (三)規劃、自辦、委辦及核定專案訓練課程。

  3. 2020年4月21日 · 勞動部為協助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的企業與勞工,自2月21日起擴大辦理「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補助企業訓練費用最高350萬元,以鼓勵事業單位利用這段期間依照營運策略發展需求規劃辦理員工教育訓練,同時對於參加訓練的

  4. 勞動部於今日(6月1日)公布修正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在紓困條例112年6月30日屆滿後,將維持原計畫補助,另新增受景氣情勢影響嚴重而符合特殊情形時,可提高參訓勞工訓練津貼至勞保投保薪資差額;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比照疫情期間補助提高至350萬

  5. 勞動部於113年6月1日公布施行「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花蓮震災受影響嚴重事業單位穩定僱用訓練獎勵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專案協助花蓮縣受0403花蓮震災影響嚴重的事業單位穩定僱用勞工,並鼓勵事業單位在不裁減員工的前提下,於減班休息期間

  6. 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配合紓困條例延長至112年6月30日,持續推動因應疫情辦理的擴大補助,包括事業單位訓練費用最高補助350萬元,勞工參訓津貼每月最高144小時,也會一併延長辦理至112年6月30日,歡迎經通報列冊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及勞工,於減班 ...

  7. 第一項第四款所定員工僱用規模,以事業單位申請訓練計畫當月及核銷訓練費用時,所取得最近一期之勞工保險局繳款單及明細表投保人數為計算基準。但於訓練期間因不可歸責於事業單位事由而離職之員工數,自始不計入員工僱用規模。9、符合前點規定之事業單位規劃訓練課程,經分署審查核定後辦理者, 得申請補助訓練費用, 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 以下同)一百九十萬元。 其訓練經費編列項目及標準如下: 講師鐘點費,內部講師每小時最高八百元,外聘講師屬國內聘請每小時最高一千六百元。 但屬國外聘請,每小時最高二千四百元,並檢據覈實報銷。 外聘講師交通費( 限臺灣本島、 澎湖、 金門及馬祖地區),按自強號之票價編列,因實際需要,需搭乘高鐵、飛機或輪船者,應檢據覈實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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