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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5日 · 你知道繼承有3種方式嗎?公同共有繼承、一般繼承、協議分割繼承有什麼地方不一樣?什麼情況下該選哪一種?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有什麼不同?有什麼地方我該注意的呢?應該選擇那一種繼承方式對自己比較有利呢?到底要不要交出印鑑證明?讓律師一次完整說明,看懂後,記得不要再被騙走 ...

  2. 2024年4月7日 · 外國人如何開立台灣的銀行帳戶(外國人開戶)以辦理繼承? 繼承方式有3種:公同共有繼承、一般繼承、分割協議繼承,該選哪一種? 沒寫遺囑會後悔的10種人,你是其中之一嗎?律師教該如何做! 拋棄繼承時效是多久?拋棄繼承期限過了怎麼辦?

  3. landoffice.chcg.gov.tw › files › 繼承登記全攻略-(107考核)-封面_126不動產繼承登記 全攻略

    為全體繼承人辦理「公同共有」繼承(部分繼承人未會同申. 辦時),或依法定應繼分辦理繼承(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辦), 或協議遺產分配. 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辦時,各繼承人可依法定應繼分辦理,或以協議方式議定遺產之分配方式(全體會同,並加附協議文件):訂立遺產分割協議書一式二份,蓋印鑑章,貼足不動產價值千分之1印花稅,及另檢附各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繼承登記;如部分繼承人因故未能會同申請時,僅得為全體繼承人辦理為全體「公同共有」。 四、 申請繼承登記. (請到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辦) ( 一)辦理繼承登記應. 土地登記申請書. 登記清冊. 載有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向戶政機關申請) 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繼承系統表. 遺產分割繼承協議書登記者免附)

  4. 2023年2月28日 · 多數人共同繼承遺產是目前繼承實務中的常態,但大多數民眾碰到繼承時,對於遺產的「共有」究竟意義為何或共有人間的權利義務,常有誤會,以致對於遺產的利用、管理或處分產生紛爭,故不論在繼承發生前後,對於「公同共有」及「分別共有」的法律關係及內容,有其了解的必要!

  5. 2022年1月1日 · 繼承房產必知!「分別共有」與「公同共有」,差在哪?楊媛婷指出,繼承人在討論如何處理房產以前,需先釐清什麼是法律定義的「共有」。法律上的「共有」有2種:公同共有和分別共有。想登記分別共有,在辦理遺產繼承時,須經所有繼承人協議。

  6. 2016年11月11日 · 辦理公同共有繼承 登記的申請人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民法另有規定外,即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與義務,而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 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而法律既然規定各繼承人在分割遺產前,對於 ...

  7. 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的申請人.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民法另有規定外,即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與義務,而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 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 而法律既然規定各繼承人在分割遺產前,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就不動產而言,繼承人如欲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亦只不過將其公同共有的事實登載於登記簿罷了,而經登記完畢後,即已符合民法第七百五十九條的規定,繼承人全體得再行處分不動產物權。 因此,土地登記規則第三十一條即規定,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的利益,就被繼承人的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而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結果通知他繼承人。 有問題,仍應先行辦理登記.

  8. 2023年8月11日 · 公同共有繼承 是一種權宜的暫時狀態,當一位親人去世時,其遺產在法律上會立即變成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在這種情況下,所有繼承人共同擁有遺產,但需要所有繼承人的一致同意才能賣出或處分遺產。這種方式避免了個別人的過度掌 ...

  9. 2021年3月9日 · 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繼承人申報遺產稅完畢後,即可就不動產辦理繼承登記,但仔細一看,所有權顯示的方式是「公同共有」。但在公同共有的狀態下,繼承人是不能處分其潛在應有部分的,所以假如想要出賣或轉讓繼承而來 ...

  10. 2021年2月21日 · 公同共有,係指依法律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而成立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公同關係,而享有一物之所有權。民法第827條規定:「依法律規定、習慣或法律行為,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但看到這邊,大概還是不易理解,我們繼續說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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