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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8日 · 在「 分別共有 」的情況下,所有權人是有權利對自己持有比例的不動產進行出租等使用收益行為的;但若是在「 公同共有 」的情況下,則因不存在既定比例的所有權劃分,因此若要「使用」共有物,那就會需要徵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 不過,如果是針對共有 ...

  2. 民法規定中,不動產是可以共同持有的,共同持有不動產可以細分成兩種型態:公同共有分別共有,以下就這兩種型態進行說明以及法條來源參考。. 分別共有v.s公同共有. 分別共有:指的是共有人「分別持有」共有財產的特定比例,參考法源如下. • 民法第817 ...

  3. 2023年10月16日 · 多數人共同繼承遺產是目前繼承實務中的常態,但大多數民眾碰到繼承時,對於遺產的「共有」究竟意義為何或共有人間的權利義務,常有誤會,以致對於遺產的利用、管理或處分產生紛爭,故不論在繼承發生前後,對於「公同共有」及「分別共有」的法律關係及內容,有其了解的必要!遺產在分割 ...

  4. 2020年5月16日 · 1.數位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之關係,即所謂分別共有。. (民法第817條) 2.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每位共有人對於共有物「全部」,都有使用收益之權。. (民法第818條) 3.每位共有人都可以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但對於共有物「全部」的 ...

  5. 2023年2月17日 · 公同共有分別共有貸款差異 公同共有貸款 若要用公同共有的不動產進行貸款,無論是銀行或是民間貸款,都會要求要「全體公同共有人」都同意才可以辦理。舉例來說,A 和 B 兩兄弟,繼承了母親留下來的房子,並以「公同共有」持有,A 因為有資金需求,想要用繼承的房屋抵押向銀行或民間貸款 ...

  6. 2021年3月9日 · 繼承人協議為分別共有的登記 遺產可由繼承人達成協議,共同向地政事務所為分別共有的登記,但「協議」就是所有繼承人之間的契約,契約要成立,就必需「全部」繼承人都出面且達成共識才行。所以當公同共有人越多時,要達成協議分割就會越困難,這時就

  7. 2020年12月7日 · 可以的,銀行與民間貸款皆可辦理,以銀行來說,最大的優勢,即在於優惠的土地貸款利率,但是以持分土地來說,不管是公同共有分別共有,都算是產權不完整,如果要辦理土地貸款、房屋貸款,通通都需要所有的持分人簽字同意才可以辦理,無法針對個人持有的部分權利範圍辦理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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