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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發言人楊永明今(28)日表示,針對有科學園區企業開始放無薪假,勞委會已啟動無薪假通報機制,並執行「穩定就業輔導團」及「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方案,由專業人員入廠,採取個案輔導方式,提供穩定就業的輔導建議及告知目前政府可提供的行政資源,以期因應無薪假對企業與勞工造成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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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月薪30000元,約定全月無薪休假,以4月為例,例假及休息日有9天,國定假日有2天(清明及兒童節),當月正常上班日為30-9-2=19天,19天都不用上班,應減發工資19000元(30000元/30天=1000元,19天x1000元),扣掉後的工資剩11000元( 即30000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於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台(八七)勞動一字第0五九六0五號函公告私立各級學校之教師、職員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惟勞動基準法業經多次修正,工時制度已具相當彈性,且勞工退休金負擔亦已明確,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外之工作者(不包括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已無不適用 ...
無薪假員工月薪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與員工協調實施無薪加後,雖然可以因工時減少協議調整薪資,但是依 勞基法第 21 條 規定,不論是月薪薪、時薪制員工,無薪假期間的薪資還是不能低於基本工資哦! 也就是說,根據2022年的基本工資規定,如果是月薪制員工,無薪假期間每月薪資不得低於 25,250 元;時薪制員工則不得低於每小時 168 元(延伸閱讀: 基本工資包含勞健保嗎? 實領薪水能不能低於基本薪資? 算薪水不踩雷就看這篇 )。 無薪假期間,勞保、健保、勞退如何處理? . 無薪假勞健保、勞退該如何處理呢? 把握這兩大原則就OK! (攝影師: Alex Green )
A- A+. 實施「無薪休假(減班休息)」注意事項. 通報無薪休假(減班休息)程序. 通報取消實施無薪休假(減班休息) 2. 通報無薪休假(減班休息)程序. 事業單位如確因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應優先考量採取減少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總經理、高階經理人及一級主管之福利、分紅等措施。 如仍有與勞工協商減少工時及工資之必要時,實施「無薪休假(減班休息)」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 且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事業單位營運如已恢復正常或勞資雙方合意之實施期間屆滿,應即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條件。 如何通報無薪休假(減班休息)? 雇主應事先與勞工協商並簽訂減少工時協議書,正本加蓋事業單位大小章,由勞雇雙方各執1份。
2008年12月12日 · 業務單位:勞動條件處. 勞委會表示,近來有部分企業為因應經濟不景氣,採取所謂「無薪休假」措施,勞委會鄭重澄清,雇主如確有減少工時與工資的必要,必須先與勞工協商,徵得勞工同意後,才可實施,不得逕自排定「無薪休假」。. 勞委會說明,依 ...
2020年2月12日 · 基準科. Q1:何謂無薪假?法令依據為何? A1:「無薪休假」不是法律名詞,更不是雇主可以恣為的權利。 依勞動部「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造成更多社會問題,勉允與個別勞工協商,採減少工時並比例減少工資之方式共度難關,惟仍不得逕自為之。 Q2:未經勞工同意,私自減少勞工工時是否違反相關法令? A2:雇主未經勞工同意逕自「減少勞工工時」,係屬無效之變更,若因此扣減勞工工資,係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得裁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實施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 (無薪假通報) 發布科室:就業安全科. 事業單位受景氣因素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為避免資遣勞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始得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並本誠信原則,以書面約定之,並確實通報當地勞政主管機關。 使用市民服務大平臺網路線上申辦系統通報案件優先審核! 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申辦. 可實施減班休息情形. 受景氣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受COVID-19疫情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受抗旱限水政策影響,致業務緊縮營運困難。 減少工時實施規範. 應取得勞工書面簽名同意,並簽署協議書 。 每次實施以3個月為限(例如4月1日至6月30日),若有繼續實施之必要應另案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