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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展演變更. 已持有登記證者,變更展演類別、項目,身分別. 請由下方按鈕進入登記. 申請變更.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申請. ::: 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 展演場地申請 (申請人一時段僅能申請一場地 [含參與團體展演活動]) 縣市: 區域:. 區域. 場地名稱. 展演點. 展演周表. 北投區. 北投公園 (北投區)
1.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辦理街頭藝人各項業務及文化部街頭藝人管理共構平台與有利於街頭藝人之推廣行銷作業時,得就本人個人資料為蒐集、處理及利用,其中姓名及藝名不限於印刷及網站提供網路使用者進行線上瀏覽、下載及列印等利用;電話、電子郵件信箱及地址請依本人於報名表中勾選是否公開之選項利用,即勾選公開則不限於印刷及網站提供網路使用者進行線上瀏覽、下載及列印等利用,其餘個人資料 (如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身分證影本等)僅限於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及文化部內部文化行政管理利用。 2. 其他縣市政府街頭藝人管理單位查詢資料。 五、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得行使以下權利及方式 : (一) 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 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 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臺北市街頭藝人展演空間申請情形說明. 發布日期:112-02-01. 為提升民眾於公共空間藝文展演彈性,使公眾展演制度更為友善,本市於110年3月起將本市街頭藝人調整為登記制,並串聯北北基桃四縣市共同合作,達成「一地登記、四地展演」,民眾凡具備才華、技藝及表演熱忱者,皆可申請展演,以保障民眾表演權利並擴大展演場域多元性。 文化局為提升街頭藝人展演場地使用之公平性及使用效益,設置線上登記及展演申請電腦抽籤平台,並鼓勵場地管理機關使用,同時持續精進修訂本局所轄場地管理規定。
專長次類別
最新消息. ::: 街頭藝人登記制上路 1月29日舉辦說明會 3月北北基全面上線.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本市街頭藝人登記制即將上路,未來具備才華、技藝及表演熱忱的民眾,自3月1日起可上臺北市街頭藝人登記及展演申請平台 ( [連結] )申請登記為本市街頭藝人,新北市與基隆市亦將同步開放申請街頭藝人登記證,未來民眾取得登記證後可至本市、新北市及基隆市各開放場地申請展演,以擴大展演場域及促進藝文展演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