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3年11月17日 · 住宅區噪音管制標準分貝:特別場所 有關《噪音管制法》第 9 條所規定的特定場所、工程及設施製造的噪音分貝標準,請參閱下列各表: 工廠(場)噪音管制標準分貝
2020年3月20日 · 環境噪音分貝一覽表. 出處/ 大家健康雜誌網站 2020-03-20. 採訪整理/ 林建煌 圖/PIXABAY. 瀏覽數 : 10182. 收藏. 「噪音」的定義是什麼? 根據環保署的定義,一般判定噪音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聽了之後會讓人感到不舒適的聲音,像是太大聲的聲音等,這樣的聲音就屬於「噪音」。 通常音量在50分貝以下,人會感到舒適;在50~70分貝之間,則會引起些微不舒服;音量在70分貝以上,就會讓人產生焦慮不安,引發各種症狀。 不過,實際的狀況是,每個人對於噪音的標準不同,若以數據來判定,有時候並不能反應個人當下的真實感受。 對此,振興醫院耳鼻喉科張智惠醫師表示,大家要對日常生活中的分貝數有些概念,這樣才能分辨什麼是噪音,以及如何去防範。
免費的噪音檢測儀、噪音測試標準表. -- dB (分貝) 平均音量 (Leq) -- 最大音量 (db) -- 開始偵測聲音分貝. Start Test Decibel. 手動校準聲音偵測器. 此線上噪音分貝檢測非供交易、證明或公務用途,僅供家庭內個人自行使用,測出值僅供參考。 噪音管制標準. 均能音量 (Leq):指特定時段內所測得環境音量之能量平均值。 一、第一類噪音管制區:環境亟需安寧之地區。 二、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供住宅使用為主且需要安寧之地區。 三、第三類噪音管制區:以住宅使用為主,但混合商業或工業等使用,且需維護其住宅安寧之地區。 四、第四類噪音管制區:供工業或交通使用為主,且需防止噪音影響附近住宅安寧之地區。
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單位:分貝) 頻率音量時段管制區. 20Hz 至200Hz. 20Hz 至20kHz. 頻率音量時段管制區. 日間. 晚間. 夜間. 日間.
「影響因素」一詞指任何工業區,主要道路或香港國際機場範圍內的地區。 在 「噪音感應強的地方」附近存在「影響因素」,對該地區的噪音環境造成較大影響。 故此,對這類地區訂立規劃或管制噪音準則時,無須要訂立得太低。 若一個地區內有多間工廠或工業機構,或一間擁有一種或多種具相當規模工業運作的機構,則被指定為「工業區」。 「主要道路」一詞,是指交通繁忙,車輛川流不息的道路,及在一般情形下,車輛流量全年每日平均超過30,000架次的道路。 儘管其為主要道路,但於有關時間內,如車輛流量異常低(即每小時不足300架次),則當局不會在該段時間內,將之視為「影響因素」。 「影響因素」對「噪音感應強的地方」的影響程度-是指該地方如何被「影響因素」所影響。 各影響程度如下:
為避免以巴斯卡(Pa)來表達聲音或噪音(以防處理難以操縱的數字),故使用分貝(dB)這個標度。該標度以「聽覺閾」,20 μPa 或20 x 10-6 Pa作為參考聲壓值,並定義這聲壓水平為0分貝(dB)。聲壓級,縮寫通常為SPL或者L p,其單位為分貝(dB),可經由以下算式
暴露於噪音中可能會對你的聽力造成危害,超過 120 分貝 (dB) 的噪音更會直接對你的耳朵造成傷害。 這些等級的聲音會導致耳朵疼痛和受傷: 爆炸聲 – 140 分貝. 飛機引擎附近 – 130 分貝. 警笛附近 – 120 分貝. 這些等級的聲音會在 2 到 15 分鐘內導致聽力受傷: 過大聲的音樂 (預錄或現場) – 110 分貝. 火車、汽車喇叭、大型體育活動 – 100 分貝. 這些等級的聲音可能會讓你不悅並帶來壓力: 摩托車、割草機 – 95 分貝 (50 分鐘後會損害你的聽力) 嘈雜的工廠、繁忙的餐廳 – 85 分貝 (2 小時後會損害您的聽力) 洗衣機、洗碗機 – 70 分貝. 這些等級的聲音通常不會傷害你的聽力: 正常談話、空調運轉聲 – 60 分貝.
測量 20 Hz 至 20 kHz 範圍之噪音計使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之一型聲度表或國際電工協會標準IEC61672-1Class1噪音計;測量20Hz至200Hz範圍之噪音計使用中華民國國家標準規定之一型聲度表,且應符合國際電工協會標準 IEC 61260 Class 1 等級。
噪音管制標準噪音管制標準噪音管制標準噪音管制標準. 中華民國102 年8 月5 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空字第1020065143號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 管制區:指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規定之第一類至第四類噪音管制區。 二、音量:以分貝(dB(A))為單位,括號中A指在噪音計上A權位置之測量值。 三、背景音量. :指欲測量音源以外之音量。 四、周界:指場所或設施所管理或使用之界線。 其有明顯圍牆等實體分隔時,以之為界;無實體分隔時,以其財產範圍或公眾不常接近之範圍為界。 五、時段區分:(一)日間:指各類管制區上午七時至晚上七時。
這標準是經審議其他已發展國家相若的標準後訂定的。 此外,香港的實地噪音量度工作也顯示,在香港一般的交通流量情況下,於最繁忙的交通時段及以L 10 (1小時)為量度的70分貝 (A),與以L 10 (18小時)量度的68分貝 (A),兩個標準大體相若。 L 10 (1小時)=70分貝 (A)這個用於交通規劃的標準說明當剛剛符合這個標準時,有百分之十的時間交通噪音是超過70分貝 (A)。 在其餘的時間,交通噪音水平會低於70分貝 (A)。 下表可更清楚地解釋上述的概念。 請按一下 [示範]按鈕閱讀詳細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