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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釋字第400號解釋. 行政院就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不予徵收之函違憲?. 憲法第十五條關於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規定,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俾能實現個人自由、發展人格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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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1-02-26. 解釋字號. 釋字第802號【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案】. 解釋公布日期. 2021-02-05. 解釋字號. 釋字第801號【羈押日數算入無期徒刑假釋已執行期間案】. 解釋公布日期. 2021-01-29.

  4. 本院釋字第二六一號解釋:「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政之途徑」,亦係基於此一意旨。所謂不能改選之正當理由,須與本院釋字第三十一號解釋所指:「國家發生重大變故,事實上不能依法辦理次屆選舉」之情形相當。

  5. 公告憲法法庭評決受理之案件,認其審查客體有分別裁判,並另行分案必要者,經大法官111年3月9日決議,得依其性質及程序類型字別,另分新案。 其分案作業程序由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辦理。

  6. 不同意見書 大法官 劉鐵錚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修正公布前之民法親屬編,其第九百九十二條對重婚撤銷權,未設合理除斥期間,任令利害關係人可無限期地行使權利之規定,牴觸憲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依同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應為無效。

  7. 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旨在確保個人依財產之存續狀態,行使其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之權能,並免於遭受公權力或第三人之侵害(本院釋字第400號、第709號、第732號及第747號解釋參照)。

  8. 釋字第709號解釋事實摘要(大法官書記處整理提供) (一)新北市土城區大慶信義福邨5層樓集合住宅共90戶座落同一基地,前排40戶因921地震受損依都市更新條例相關規定辦理重建。

  9. 在法規未通盤檢討修正前,為消除執法之爭議,中央主管機關宜設置諮詢委員會,邀集文學、藝術、法學、醫學及出版業各方面專家,以及不同宗教信仰或世界觀之人士,對發生爭議之出版品是否合於處罰之要件,逐案審查,提供有公信力之鑑定意見,並可減少 ...

  10. 本件係因:一、立法院依其職權審查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為憲法第八條第一項前段所稱之「司法機關」是否包括檢察機關,發生疑義,聲請本院解釋;二、許0良於其憲法所保障之權利,認為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