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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日期:111-03-21.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之子女就讀國內、國外大專以上院校之子女教育學費,每人每年最多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 但就讀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就讀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除外。. 納稅義務人於列報教育學費 ...

  2. 納稅義務人申報扶養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教育學費 ( 須檢附繳費收據影本或證明文件),每人每年可扣除25,000元,不足25,000元者,以實際發生數為限,已接受政府補助者,應以扣除該補助餘額在上述規定限額內列報。 但就讀空大、空中專校及五專前3 年不適用本項扣除額。 惟公教人員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是屬於薪資所得,並不是「政府補助」,還是可以列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四、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為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須檢附影本),或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項規定病人 (須檢附專科醫生嚴重病人診斷證明書影本,不得以重大傷病卡代替),每人可減除207,000元。 五、幼兒前特別扣除額.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是已經不支援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流暢

  4. 申報時可憑大陸地區公立醫院、財團法人組織之醫院或公私立大學附設醫院出具之證明,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後,自綜合所得總額中列舉扣除。 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屬因身心失能無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其付與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其他合法醫院及診所醫藥費,得依法扣除。 3.捐贈費用. 對合於民法總則之公益社團及財團法人組織或依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捐贈、透過中央主管機關設置專戶對指定特定運動員捐贈,及依法成立、捐贈或加入符合規定之公益信託之財產,以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為限。

  5. 更新日期:113-04-09.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外僑,可以從綜合所得總額減除項目包括免稅額、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差額。. 1.免稅額:112年度外僑本人、配偶及扶養親屬每人各為92,000元,其中年滿70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免稅額 ...

  6. 採購免稅原料專區112.1.1網路交易稅籍登記新制專區. 線上服務. 線上申辦線上查調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稅務試算公示資料查詢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書表及檔案下載.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免費軟體下載繳款書種類及格式. 交流園地. 國稅信箱地方稅信箱網站信箱稅務機關 ...

  7. 營業用:<上期>4月1日至4月30日. <下期>10月1日至10月31日. 繳稅人 擁有或使用車輛人. 節稅方法 把握按日課徵規定,即時申請身心障礙用車免稅. ☆綜合所得稅. 申報期限 5月1日至5月31日. (5月31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工作日) 繳稅人 有所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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