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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旨揭公告範圍係指納稅義務人申報之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經所轄稅捐稽徵機關查核結果,按申報資料核定。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 (一)申報適用租稅減免規定。 (二)申報適用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 (三)111年度結算申報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為併同辦理者,其中任一申報項目未按申報資料核定。 二、本公告代替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之填具及送達,並自公告之日起發生核定及送達效力。

  2. 叁、免稅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及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減除金額篇. 更新日期:113-04-09. 一、免稅額列報條件. 免稅額為計算綜合所得淨額之減項。. 依現行規定,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年滿70歲〔民國42年(含該年)以前出生〕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 ...

  3. 個人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規定以現金投資於成立未滿2年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且同一公司當年度投資金額達 100萬元,並取得該公司新發行股份,持有期間達2年者,得就投資金額50%限度內,自持有期間屆滿2年之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該個人適用 ...

  4. 五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4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1千元. 六獎.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末3 位數號碼與 頭獎中獎號碼末3 位相同者各得獎金2百元.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13年4月6日起至113年7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 ...

  5. 所稱淨變現價值,應以決算日營利事業預期正常營業出售存貨所能取得之淨額為準。. 成本之計算方法,可以按存貨之種類或性質,採用個別辨認法、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方法計算。. 在同一會計年度內,同一種類或 ...

  6.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1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申報方式說明如下:1.103年度以前,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1類規定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 ...

  7. 外僑納稅義務人可自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納稅義務人或申報代理人可透過網際網路傳輸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及個人所得基本稅額資料完成申報(結算申報期間開放),或列印結算申報書併同系統產出之媒體申報檔案與相關附件向所屬國稅局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