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14年11月3日 · (一) 依民事訴訟法第 403第1項第8款之規定,雇用人與受雇人間因僱傭契約發生爭執者,依法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此為強制調解先行之規定,因此法院收到您的起訴狀才會直接將您移往調解程序,必須待調解結束(調解成立或不成立確定)後,方能移回審理

  2. 2014年2月21日 · 勞工遇到雇主另立公司脫產,並拖欠薪資時,應如何利用各項法律途逕來保障自身權利?. 本工作室於近日接獲會員遇有這類勞資爭議,就此提出「向法院聲請假扣押」、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以及「工資墊償基金」的建議,分別說明如下。. 蔡晴羽律師(勞動 ...

  3. 2016年2月15日 · 而勞基法第 39 規定:「第三十六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4. 2015年8月17日 · 2.主張解僱不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已為我國法院普遍採用,而在雇主以虧損為由解僱勞工時亦有法院認為應同適用此一原則,具體來說,雇主須舉證證明是有減少勞動力需求(如公司另有再陸續增聘、約聘人員,或有繼續應徵人才 ...

  5. 2015年6月15日 · 如果雇主上法院告我該如何應對?. 邱羽凡律師、蔡晴羽律師 (勞動視野工作室「工人法律諮詢義務團隊」) 勞工詢問:. 我之前在oo科技公司台北總部任職會計專員,公司要當時要求簽訂「未滿二年離職賠償一個月的薪資」的條款,當時我的薪資四萬元,不過在 ...

  6. 2016年1月25日 · 然而,依勞基法之規定,在法定假日工作時應加倍發給工資:勞基法所訂的定休假日有第 36 的例假、第 37 的休假與第 39 的特別休假,在這些「法定假日」工作時就應依法「至少加倍發給工資」,此規範在勞基法第 39 第 1、2 句:「第 36 所定之 37

  7. 2016年1月29日 · 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依照勞基法第 14 第 1 項第 6 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為由終止勞動契約,必須在知悉雇主違法後的 30 天內提出。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之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