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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可按照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或按照全月給付總額扣繳5%由納稅義務人選擇一種辦理每月薪資如採分次發放者應按全月給付數額之合計數計算扣繳稅額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 (2獎金津貼補助款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按其給付額扣取5%免併入全月給付總額扣繳自100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113年度為88,501元),免予扣繳。 (3)如果是碼頭車站搬運工及營建業等按日計算並按日給付酬勞的臨時工,其工資免予扣繳,但是扣繳義務人仍然要依照規定填報免扣繳憑單。

  3. 2024年1月3日 · 根據所得稅法第88條 的規定納稅義務人有包括下列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指公司雇主於給付時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 各類所得指: 1. 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之股利合作社其他法人合夥組織或獨資組織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社員出資者合夥人或獨資資本主之盈餘。 2. 機關、團體、學校、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所給付之薪資、利息、租金、佣金、權利金、競技、競賽或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告發或檢舉獎金、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執行業務者之報酬,及給付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或營業代理人之國外營利事業之所得。

  4. 薪資所得依本辦法規定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金額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並得免依所得稅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第 9 條. 本辦法適用之有關表式,由財政部訂之。 第 10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5. www.ntbna.gov.tw › download › 3e9037d96f8f4adb867f2d1aac84f11f薪資所得扣繳辦法

    之薪資除依所得稅法准予免徵所得稅者外所 有薪資之受領人均應向其服務機關團體或事 業之扣繳義務人填報免稅額申報表載明其依所 得稅法第17條規定准予減除免稅額之配偶及受扶 養親屬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 號等事項

  6. 按全月給付總額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之規定扣繳之碼頭車站搬運工及營建業等按日計算並按日給付之臨時工其工資免予扣繳仍應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由扣繳義務人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按全月給付總額扣取百分之五佣金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利息按下列規定扣繳: (一)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之利息免予扣繳,仍應準用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由扣繳義務人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二)短期票券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 (三)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或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規定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分配之利息,按分配額扣取百分之十。 (四)公債、公司債或金融債券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百分之十。

  7. 在年度進行中,對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課稅且應扣繳所得項目,在所得發生時,扣繳義務人依照規定的扣繳率,向所得人扣繳稅款,並於規定時間內向國庫繳納。 【故非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免稅(含定額免稅部分租稅協定減免)所得非屬扣繳之所得則不須辦理扣繳。 3. 扣繳制度程序. :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於給付時扣取稅款,以淨額給付所得人。 繳:以扣繳稅額繳款書向代收稅款公庫繳納。 填:開立扣( 免)繳憑單、股利憑單、緩課轉讓憑單、信託憑單。 報:填各類所得資料申報書及連同各類憑單向所轄之國稅局彙總申報。 送:將憑單交給所得人( 符合免填發作業者除外)。 4. 所得稅扣繳申報SOP. 扣繳單位扣繳單位. 應稅所得 應稅所得 §2、§3、§8. 區分所得類別 區分所得類別 §14.

  8. 薪資所得依本辦法規定每月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二千元者免予扣繳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之薪資扣繳義務人每次給付金額未達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無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者之起扣標準者免予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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