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家具代理商 相關
廣告巧妙運用每個標誌性設計單品,融合生活、文化、氣的流動,打造獨特形式與精準線條定義的迷人空間. 搜羅全球精品家居品牌,運用獨到眼光,融合空間、文化與生活,體現空間氣韻的流通與豐沛的內涵
家具款式應有盡有,再享貨到付款!挑好請您來電洽詢,價格包君滿意! 辦公家具優惠啟動!全舘滿5萬立享95折,北台灣歡迎選購!
滿足歐風居家夢!銷售精裝家具&義大利進口純手工沙發,高規格品質,提供客製規劃,立即諮詢! 開幕限時特惠!精選進口沙發/桌椅/櫥櫃/寢具,提供客製化服務,打造理想居家生活,馬上逛!
搜尋結果
稅務資訊.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消費者. 網路購買國外貨物應注意事項. 更新日期:110-08-19. 消費者進口貨物應注意事項: 關務部分(郵包物品) 一、進口郵包物品的發票應隨附於郵包外箱或箱內,供海關查核。 未檢附者,經海關認為有審核必要時,由郵政機構以書面通知收件人檢送。 未檢附海關指定或依其他法令規定必須繳驗的文件,由郵政機構以書面通知收件人檢送。 二、進口郵包物品屬於應檢驗、檢疫品目範圍或有其他輸入規定者,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各該輸入規定辦理。 三、進口稅費徵收: (一) 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新臺幣(下同)2,000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 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
答:目前進口郵包物品如有相關稅費,是由海關填發小額郵包進口稅款繳納證,交由郵政機構投遞並代收稅款。 依郵包物品進出口通關辦法規定,進口郵包物品完稅價格在2,000元以內者,免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但不包括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的農產品。 完稅價格超過 2,000元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 因為大華購買鞋子價格超過2,000元,所以應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案例三. 問:小英在國外網站上購買數個價格不到市價2成的名牌包,後來經報關行通知包包是仿冒品被海關查扣,原因為何? 答:消費者在國外網路上購買價格低於市價許多的名牌商品,商品往往於進口時,經海關查驗並請相關商標權利人鑑定後,發現是仿冒品,因為違反商標法及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依法消費者會被移請相關主管機關辦理,還要接受相關罰鍰處分。
進口貨物案例. 問: 小玉是銷售玩具及模型公仔的網路賣家,主要進貨來源為大陸地區淘寶網,109年1月向淘寶網賣家購買一批玩具及公仔,含運費總價為新臺幣(下 同)20,000元,淘寶網賣家以空運快遞方式寄送,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若以進口郵包方式寄送有無不同? 又如果必須課徵營業稅,該筆營業稅額可否申報扣抵? 答: 1.淘寶網屬於境外購物網站,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小玉向該網站購物屬進口貨物,依稅法規定,小玉是營業稅納稅義務人,應納營業稅由海關代徵,營業稅額計算方式如下: 應納的營業稅額1,000元=(關稅完稅價格20,000元+進口稅捐0元+貨物稅0元+菸酒稅0元+菸品健康福利捐0元)×營業稅徵收率5%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新聞稿. 進口貨物之交易若訂有折扣條件,報關時請備齊相關交易文件俾海關加速審核,增進通關效率. 更新日期:104-11-24.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進口貨物之交易若訂有折扣條件,且折扣金額較大或占完稅價格比率偏高時,海關常需查核交易價格致可能影響通關時效。 由於含折扣條件之交易會影響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之核定,海關請進口人依據關稅法第 17 條規定,檢附貨價申報書、合約書等相關交易文件,並註明折扣之種類,供海關審核完稅價格,據以辦理徵稅放行作業。 交易折扣之種類甚多,包括忠實折扣、現金折扣、貿易折扣、數量折扣、減價折扣、信用優惠折扣及預付款之折扣等。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網路賣家. 境內網路交易應注意事項. 更新日期:107-01-15. 網路賣家從事境內網路交易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注意事項: 一、賣家全部於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每月銷售貨物的銷售額未超過新臺幣(下同)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可以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如當月銷售額超過前揭標準,即應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 二、前項依法免辦稅籍登記免徵營業稅的網路賣家,請記得將經營網路交易的「營利所得」併計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辦理結算申報。 營利所得= 全年銷售額×所經營行業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的純益率.
國內營業人(甲)接受國內買受人(乙)訂貨,轉向國外廠商(丙)訂貨,並直接以乙買受人名義報關進口之交易型態,甲應按其收取轉付差額視為佣金收入或按其所取得之佣金收入,開立應稅二聯式統一發票。 (財政部97.10.29台財稅字第09704550620號令)
稅務資訊.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消費者. 網路購買國外勞務應注意事項. 更新日期:107-01-15. 報關及繳稅部分. 消費者(境內自然人)向境外網站購買或下載軟體、Apps、電子書等,因無實體貨物進口,無須課徵關稅。 營業稅部分. 消費者(境內自然人)向於我國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境外網站購買或下載軟體、Apps、電子書等電子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條之1及第6條規定,該境外網站業者雖於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但仍為我國營業稅法規定之營業人及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其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之年銷售額逾新臺幣48萬元者,應於我國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該消費者則免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