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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車事故鑑定範圍:高雄;鑑定規費:3,000元;電話:07-229-6800;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樓。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2. 採郵寄申辦鑑定者,請填妥鑑定交通事故原因申請表,連同匯票(匯票抬頭: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及相關應備文件寄至本會辦理

  3. 高雄市範圍交通事故,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主動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辦『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且可指定就近警察機關領件(各分局、交通分隊、事故專責小組),免除舟車勞頓之苦。

  4. 辦理車輛行車事故肇事責任鑑定等事項: 一、行車事故資料之蒐集。 二、鑑定會議之召開及鑑定意見書之製作。 三、行車事故現場勘查及報告。

  5. 服務內容. 受理行車事故鑑定案件以經警察機關處理,並經行車事故當事人或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車輛所有人申請,或經司法機關囑託。. 但下列案件不予受理鑑定:. 已進入司法機關訴訟程序者(須由司法機關轉送). 距肇事日期逾六個月以上者(司法機關 ...

  6. 如 只需「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者,請逕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電話07-2412891)。 如 只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者,請逕向「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電話07-2296800)。

  7. 服務內容. 受理行車事故鑑定案件以經警察機關處理,並經行車事故當事人或其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車輛所有人申請,或經司法機關囑託。. 但下列案件不予受理鑑定:. 已進入司法機關訴訟程序者(須由司法機關轉送). 距肇事日期逾六個月以上者(司法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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