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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答:本方案3 補助7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或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例如: 小明以在職 ...

  2. 答:本方案3 補助7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或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例如: 小明以在職 ...

  3. 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105 年9 月5 日發訓字第1052500770號令修正發布. 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激發在職勞工自主學習,鼓勵其參加在職訓練,以提升知識、技能及態度,累進個人人力資本,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本國籍。 (二)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三)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或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 答:本方案3 補助7萬元訓練費用的計算方式,是以學員初次參與「產業人才投資方案」或「充電起飛計畫─補助在職勞工及自營作業者參訓」或照顧服務職類職業訓練的課程開訓日起算3年,期滿後自再次參與前開計畫的課程開訓日起重新起算。. 例如: 小明以在職 ...

  5. TIMS 系統訓練單位申請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 101 年度 資訊管理系統建立訓練機構名稱申請表 申請計畫別: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充電起飛計畫 (請勾選) *為必填欄位 專案計畫名稱* 產業人才投資計畫 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充電起飛計畫

  6.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協助身心障礙者參加職業訓練,增進工作技能,以促進其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所稱職業訓練,指養成訓練及在職訓練。 養成訓練指對十五歲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且未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所實施有系統之訓練,並輔導其結訓後就業或創業;在職訓練指對已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所實施增進其專業技能與知識,以提高勞動生產力之訓練。 三、本計畫訓練對象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具備生活自理能力,並經評估具備擬參加訓練職類之就業潛能者。 四、本部任務: (一)本計畫之訂定、修正及發布事宜。 (二)本計畫之政策指導事宜。 (三)其他與本計畫相關事項。

  7. 答:本方案原則每年公告受理訓練單位申請辦理計畫2次,有意申請辦理的單位,可 於公告受理期間向辦訓地所屬轄區的分署提出申請,由各分署依規定就訓練單位資 格及所提訓練計畫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課程,則會在在職訓練網